买婚、家暴与冥婚:农村残障女性的生死挣扎(5)

2020-11-29 22:31     澎湃新闻

低智、残障女性是贫困社区中的最底层。她们的命运代表着我们社会的底线。因为智力和身体的缺陷,这些女性不但受到人格上的轻视、经济活动的排斥,也是道德和法律观念中的盲点。她们的缺陷甚至成为罪犯在违法时试图脱罪的理由。2006年,河北邯郸的宋氏农民杀害了6名妇女,被害人为精神病患者或坐台小姐。2016年,一名甘肃的女性精神病患者被骗杀害,尸体以4.02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他人做“鬼媳妇”。底层的社会失序,不意味着占有经济优势的中上层没有责任。这些惨剧标记着你我所处的全社会的失败。

中国在1980年签署了联合国《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2007年3月签署了《残疾人权利公约》。消除对残障妇女的歧视,保护其基本权利,是政府不可推卸的责任。事实上,政府相关机构和许多公益组织长期在就业和经济能力等方面帮助低智残障人士,但无法覆盖所有凋敝偏远的农村。城乡二元户籍等制度性的鸿沟更是一道清晰的界限,把底层人群划到了现代文明之外。

这也导致残障群体内部出现明显的城乡差距。2013年《中国残障妇女发展困境、利益需求与对策研究》一文指出,当城镇残障女性开始要求就业保障,希望更多地融入、参与社会活动和决策的时候,农村残障女性还在温饱和健康问题上挣扎,希望获得免费的辅助器械。不得不承认,在一些残障女性争取性和生育自决自主的同时,另一些底层残障女性的生命和安全保障都岌岌可危。

残疾本身也无法作为一个单一治理因素,同贫困的经济、厌女的文化等问题撇清关系。必须改善农村和贫困社区歧视的社会氛围,才能向这些弱势群体提供人身安全等基本保障。在很多时候,残疾常常是厌女文化和性别歧视的结果,而非原因。一些原本健康的女性,是在进入婚姻后遭受家暴,受伤致残、致郁、致精神失常。另外,有些伤害几乎毫无缘由。2013年广东梅州,一名酒后男性杀害了仅仅是在路边坐着的患有精神病的同村女性。该男子行凶手段极其残忍,将被害人赶到荒山上,又实施烧、打、用啤酒瓶插、芦苇秆刺等手段。这是不涉及任何经济利益或其他纠纷的纯粹的杀害。

是时候终止对底层残障女性的迫害和谋杀了。只有当活着的低智残障女性能够在健康、教育、经济、社会参与、性与婚姻家庭等方面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发展,我们才能告慰已经死去的方洋洋们的亡灵。只有充分保障了底层残障女性的生命和生活尊严,我们的社会才有文明可言。

韦艳,张力.农村大龄未婚男性的婚姻困境:基于性别不平等视角的认识[J].人口研究,2011,35(05):58-70.

李成华.城乡流动背景下婚姻挤压对中国农村婚姻暴力的影响研究[D].西安交通大学,2017.

管成云,冯强.商品化婚姻与中国农村光棍游猎式相亲的婚姻风险——基于“越南新娘”报道(2010-2016)的内容分析[J].现代传播(中国传媒大学学报),2017,39(11):60-66.

辛湲.残障妇女社会参与和家庭地位调查分析[J].残疾人研究,2013(02):35-39.

邓国基,王昕,陈莎莎.阴婚为何还有市场——来自社会人类学的考察[J].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9,11(05):51-59.

刘伯红,郭砾,辛湲,赵云,郝蕊.中国残障妇女发展困境、利益需求与对策研究[J].残疾人研究,2013(02):13-19.

农村残障女性的生死挣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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