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婚、家暴与冥婚:农村残障女性的生死挣扎(2)

2020-11-29 22:31     澎湃新闻

施暴者和加害者的行为不伦且违法。但这不仅是人心不古,世风日下的简单道德问题。亲人和农村社会的联手合谋,拐卖和黑中介等现象,也不仅是人性的丧失和社会的偶然;这些事件本质是极具典型性和系统性的现代社会问题:性别筛选和计划生育深刻地改写了人口结构,造成男多女少的性别失衡。同时,城乡二元和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中,农村最底层的男性在层级梯队序列中被排挤出婚姻市场。新自由主义市场经济的商品逻辑延伸到明码标价的婚恋,极致地工具化女性,甚至榨干了她们尸体的“剩余价值”。父权制的政治经济文化与阴魂不散的迷信习俗就此诞下了一个畸形而失序的农村婚恋社会。恐怕,这些故事中唯一的无辜者,就是底层低智残障女性。

根据公众号“水瓶纪元”的报道,那名在精神病院被男护工性侵后怀孕的女性刘雨晴(化名)生活在河北魏县。这里,适婚男女性别比高达159:100,男人比女人多出一万一千余人。上文提到的众多受害者背后,都有一个或多个因找不到妻子而困扰的底层中国男性。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推测,“到2020年我国将出现3000万光棍大军,且尤以农村最为严重”。在2020年的现在,人口失衡的后果全面显现。

刘雨晴的丈夫杨刚,只是这三千万大军的一员。根据记者的描述,侵害者郭某,即医院护工,甚至主动拦下侵犯刘雨晴的责任,因其与受害人的丈夫“惺惺相惜”,面临相同的婚姻困境:“两个男人,老家相隔二十里地,某种程度上却是同病相怜:郭某31岁还打着光棍,杨刚22岁还没要上小孩,在农村是同等的‘耻辱’。”

关于人口与婚配的许多研究在二十年前就预料到了郭某和杨刚所面临的光棍问题。除了男女绝对数量上的失衡,婚姻也受到“男高女低”择偶标准等社会观念的调节。简言之,女性希望通过婚姻实现经济和社会地位的上迁,只愿意选择经济和社会条件更好的男性。相较之下,男性通过婚姻上迁的普遍性较小。尤其随着中国农村人口进城务工带来的高流动性,婚姻流通的范围在全国内扩大。虽然只有极少部分的女性真正实现了婚姻上迁,但相比男性,女性更可能通过婚姻的方式从农村流动到城市。城乡二元的落差和贫富差距的拉大,客观上加强了经济在择偶标准中的权重,进一步加剧农村贫困地区适婚男性过剩的情况。这种失衡让底层男性处在愈发严重的婚姻挤压中。

不少文献和资料也指出,男多女少的失衡结构和由此而来的婚配困难,会造成许多社会后果。其中之一是非主流的婚姻模式会成为这些无法跨越婚姻门槛的单身男性解决问题的替代性方法。许多田野调查和研究已经发现了普遍存在的入赘、招赘婚姻、买婚以及收继婚(弟收兄妻的转婚)现象。男性婚姻挤压的另一个后果是女性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女性面对的失踪、拐卖和暴力的风险上升。巫山童养媳马泮艳是为人熟知的典型案例。刘雨晴的生活也是如此。她的母亲就是被拐卖到魏县,然后逃走。刘雨晴从小就被卖掉。她两次结婚,又因低智和对性生活的抵触而受到丈夫家庭的质疑,最终被送入精神病院,遭到性侵并怀孕。

另一个普遍存在的替代性方案是跨国买婚。管成云等利用数据库搜索了2010年到2016年间的越南新娘的报道。在322份去重筛选后的报道中,中国22个省出现了越南新娘的新闻。根据统计结果,94.3%娶越南新娘的男性是农民,他们的年龄普遍在30岁以上,与越南妻子的年龄差距约为10-20岁,由此形成了“老夫少妻”的婚姻组合。一些光棍聚集的贫困地区甚至形成了现象级的“越南媳妇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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