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发达的宋朝,为何还会有杀人祭鬼的习俗(3)

2021-07-19 15:33     历史大学堂

商品经济发达的宋朝,为何还会有杀人祭鬼的习俗

上图_《宋会要辑稿》是清嘉庆年间由徐松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宋代官修《会要》之文

贩卖人口作祭品由于杀人祭鬼的恶俗流行,甚至产生了倒卖人口做供品的行业。

《宋会要辑稿》上记载:“湖外风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儿妇女生剔眼目,截取耳鼻,埋之陷阱,沃以沸汤,糜烂肌肤,靡所不至,盖缘贩弄生口之人,偷窃小儿妇女,贩之湖之南北,贪取厚利。”因为杀本地人,容易被官府发现,所以,祭鬼者,纷纷从人贩子处购买外地人来牺牲。不仅湖南湖北,在四川,在广西,都有此类现象。“贩生口之人诱略良口卖入深溪洞左江一带,七元等州,平民一入蛮洞,非惟用为奴婢,又且杀以祭鬼。”“巴峡之俗,杀人为牺牲以祀鬼,以钱募人求之,谓之采牲。”一个人牲,可以卖到五十金之多。

商品经济发达的宋朝,为何还会有杀人祭鬼的习俗

上图_《宋人画春游晚归图》宋代佚名,描绘出宋朝文人(读书人)出行的阵势

“偏爱”读书人和双胞胎至于选择牺牲品,宋朝人比较偏爱读书人或者做官人,称之为“聪明人”,一可以当三;其次是和尚道士,称之为“修行人”,一可以当二,剩下的才是妇女儿童。所以,书生在野外踏青郊游,可要分外小心。

另外,双胞胎也是颇受“青睐”。宋末周密《酉辛杂识》上记载一个恐怖的故事:

安吉县有个孕妇,每天去田里给丈夫送饭,常常路过一个破庙,破庙门口有个算命先生。孕妇和算命先生每日眉来眼去,暗中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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