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武立国,铁蹄踏遍天下的元朝,为何不到100年就灭亡了?(3)

2023-10-21 09:42     360kuai

元朝通常用"流刑"来代替死刑。元史称流刑的定义是"谓不忍刑杀, 宥而窜于边裔, 使其离别本乡, 若水流而去也",这在本质上是对死刑犯的一种宽宥。而受辽、金律法的影响,元朝还一度废除流刑,"以徒代流"。

鞭笞是五大主刑中最轻的一种,但关于笞刑,元朝还有一个有趣的规定。据叶子奇《草木子?卷三》中所记载,元世宗忽必烈说:"有罪笞五十者,天饶他一下,地饶他一下,我饶他一下,减成四十七笞。"这个习惯也被元朝保留下来,作为一种来自上位者仁慈的象征。

除此以外,元朝还有一些"恤刑",是对弱势群体的体恤。比如家有父母年迈的独子,即使犯了死刑也会被放回去赡养父母,只是行动会受到监管。比如"诸年老七十以上, 年幼十五以下, 不任杖责者, 赎。诸罪人瘫笃残疾, 有妨科决者, 赎"。

但在当时的背景下,刚刚"国破家亡"的南宋遗民们不会领情,而刑法的威慑力又会因此削弱。也无怪乎明代名臣宋濂会认为:"元之刑法,其得在仁厚,其失在乎缓弛而不知检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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