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过就过,不能过离",宋代女性离婚改嫁为何如此有底气?(2)

2024-02-05 14:02     历史微鉴

然而,宋代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形成了"义利并重"、"重利轻义"的思想,不仅对中国传统的"重利轻义"思想造成冲击,也对婚礼关系中女性贞洁观有了巨大影响。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宋代平民阶级的财富也有了可观的累积,因为拥有财富即代表了拥有一定程度上的个人自由,人民对财富的向往和社会上重利轻义思想也延伸到了婚嫁领域。而宋代重利轻义思想对女性贞洁观的影响表现之一,就是宋人对女性贞洁观有了新的思考和认识,无论是宋代皇帝的赦令,还是仕宦王公的奏章,甚至是文人的诗词文章,都体现了寡妇不必孤守空门、允许女性离婚的观点。比如,王安石的《发廪》中有:"筑台尊寡妇,入粟至公卿。我尝不忍此,愿见井地平。"就写出了王安石不忍见到寡妇独守空门的现象。比如,宋代的法律条文《宋刑统》中也开始出现了允许夫妻和离的条文:"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很明确的说了夫妻感情不和谐的夫妻,可以和离。

因为,在宋代"重利轻义"的思想下,宋代士大夫认为女性守节、苦守丈夫对于生活毫无用处,没有任何实用价值,只能束缚人的思想。所以,在宋人看来女性离婚、改嫁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幸福或者是填饱肚子,远比守节要重要得多,所谓"肌肠雷鸣无可奈,礼法虽存何足赖。"这种观点的改变,既是宋人对封建礼教的批判,也是对传统贞节观念的革新,背后折射出了宋代商品经济发展下的求实精神。所以,宋代才会有"琴瑟贵更张"观点,意为支持夫妻离婚;宋代也会有"卖衣葬罢急谋嫁,富翁立待封居屋"的现象,意为在将亡夫安葬完以后,就为自己重新谋取夫婿的现象。

2,宋代士大夫贞节观念的变化,对宋代女性离婚和改嫁盛行有巨大影响

其次,宋代士大夫贞节观念的变化,对宋代女性可以离婚和改嫁盛行有巨大影响。宋代的国策是"重文轻武""以文制武",使得宋代的士大夫阶层地位崇高,上文已经简单提及宋代士大夫贞节观念的改变,而他们贞洁观念改变后,不仅为宋代女性离婚改嫁制造了舆论支持,还在行动上支持妇女离婚改嫁。甚至,宋代士大夫中有资助宋代女性改嫁,或是求取、争娶离婚、改嫁的女性。足见,宋代士大夫对宋代女性离婚改嫁的支持态度和行动上的支持,也说明了宋代礼教对女性的束缚并不十分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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