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未发现肿瘤仍切除器官,77岁老人住院3个月后辞世,医院被判担责赔偿47万

2024-02-29 14:37  百家号

未发现癌症当癌症处理!老人被切除多器官3个月后辞世。法院一审判医院赔偿47万!卫健委责令整改!

一位77岁的老年人,被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仅凭"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的诊断结论,就决定对其实施"癌症手术"切除多器官,导致3个月后辞世。后经卫健委调查,手术中医师探查胰腺表面并未看到或摸到肿块。病理报告也均未见恶性证据。

据患者女儿称:2018年8月初,这位77岁老人在老伴陪同下到深圳市福田区的香港大学深圳医院体检,入院后医生给老人做了各项检查,均未显示有恶性肿瘤,按照该医院医生的要求,两天后他们将母亲送到广州中医药大学金沙医院做了PET-CT检查,诊断意见为"结合增强扫描,考虑为恶性肿瘤可能性大",但该报告仅供临床参考。之后香港大学深圳医院决定给张老太做全胰+全脾切除手术。

同年10月10日,老人再次住院,医生下了几次病危通知书,8天后出院。11月15日,老人在家昏厥,第三次入住该医院,被诊断为肝功能衰竭。11月29日她被转至ICU治疗。12月2日上午10时左右老人辞世

辞世老人子女在引起怀疑之后打开病历,发现当初母亲的多个器官被切除掉,导致她进食和消化困难。而且根据"术后首次病程记录"记载,"将胃、十二指肠、胰腺、脾脏、胆囊及部分空肠标本完整移除。"

当事人家属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重大过错,在未有确切依据支持胰腺恶性肿瘤的情况下,对她实施癌症手术,错误切除了她的胰腺、脾脏等重要器官,导致她手术后出现严重并发症死亡。遂委托北京市京师(深圳)律师事务所一名律师,将该医院告上深圳市福田区法院。要求被告赔偿相关费用共计54万余元,精神抚慰金50万元。

2020年5月25日,法院委托广东中一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结论为"在患者无明显恶性肿瘤组织学证据下,行"全胰切除术",手术创伤巨大且对她的全身营养代谢及水电平衡产生严重影响,其死亡与手术方式的选择有一定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