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相秒:地区国家应唱好南海合作“主旋律”,菲越两国应清楚什么不该做(2)

2024-01-26 14:33     环球时报

菲越以及其他南海周边国家之间完全可以按照这些国际法规则及地区共识推进海上合作,但这里还是需要强调,相关合作都需要以促进构建和平、稳定、安全的南海秩序为目标。

地区国家一方面都应该积极担负起南海规则秩序建设者的重任。构建南海规则秩序依然长路漫漫。在这方面,《宣言》仅仅是开了个头。其中虽然包含了"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规范,但核心内容是围绕环保、航道安全、人道搜救、管控海上安全形势、资源开发等具体领域合作作出可操作性安排,同时制定对话沟通及执行的机制和程序。有关声索国在推动落实《宣言》框架下开展务实合作以及推进"南海行为准则"磋商的同时,应该致力于奔向共同讨论南海规则秩序构建的长期目标。

另一方面,应该积极成为海上合作责任与义务的践行者。开展海上务实合作是各方在《宣言》中达成的共识,也是正在磋商中的"准则"的重要内容,更是包括《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内国际法规则赋予沿岸各国的责任和义务。但必须强调的是,南海海上务实合作必须基于开放性的原则,并以促进海上分歧管控、增进彼此互信为目标。

总之,有关声索国应该明白,南海秩序主旋律的主唱应该且也只能是地区各国。"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不应该仅仅是口号,"共同利益"也不应该仅仅是少数国家的局部利益。有关国家应该从南海地区国家广泛的共同利益出发,秉持开放、透明原则,按照《宣言》等共识开辟的方向相向而行,开展对话与合作,如此才能把"口号"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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