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微信回复工作算加班吗?判了!法院认定,起诉者获赔3万

2024-01-24 15:20     今日头条

全国首例!法院认定下班后回复工作消息算加班,起诉者获赔3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在最新的工作报告中披露了一起引人瞩目的案件,该案成为全国首例在裁判文书中明确提及"隐形加班"问题的案件。这一判决对于在网络时代下班后继续工作的劳动者权益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该案的原告李某起诉公司,要求支付2019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11日的加班费。李某所主张的加班内容是指下班后在微信或者钉钉等社交软件中与客户或同事进行沟通交流所付出的劳动。然而,公司却认为这不属于加班。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李某在部分工作日下班时间及休息日利用社交媒体工作已经超出了简单沟通的范畴,该工作内容具有周期性和固定性的特点,有别于临时性、偶发性的一般沟通,体现了用人单位管理用工的特点,因此应当认定构成加班。根据此判决,某公司应向李某支付3万元的加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