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妇遭光棍侵犯?女子竟是连环杀人犯

2024-04-25 10:22     网易

少妇遭光棍侵犯?女子竟是连环杀人犯

张爱玲在《红玫瑰与白玫瑰》中写道: "在错的时间、错的地点,遇到错的人,是种荒唐!" 苏红就遇到了一个错误的人,改变了她一生的轨迹,也荒唐地酿成了四桩命案。

2010年4月,黑龙江宁安市警方接到了一个农民的报案,农民自称刘老六,在几天前自家哥哥刘老大离奇失踪。警方考虑到没有其他线索,因此并没有立刻立案调查,只是让刘老六回家时刻注意刘老大的消息。

可没想到几天过去了,不仅刘老大没有回来,就连刘老六也神秘失踪。不过刘老六的家人却收到了一条来自刘老六的短信,短信上写着,是刘老六失手打死了大哥,并让家人不要来找他。

看似这条短信解决了刘老六兄弟俩失踪的问题,但其中却有许多疑点。既然是刘老六失手打死了大哥,他为何要主动报案?根据刘家人提供的消息,刘老六小学都没毕业,平时都是用手机打电话从来没有发过短信,怎么能如此流畅地发短信,且里面一个错字都没有?

因此警方认为,其中必有蹊跷。但让警方始料不及的是,这起失踪案最后还牵扯出了一桩荒唐离奇的"案中案"。原来杀害刘老六兄弟俩的不是别人,正是被他们多次侵犯的村姑苏红,而在苏红家的地窖中,警方挖出了4具尸骨。

苏红,1970年出生,在上个世纪80年代,她算得上前途无量,毕业于卫校,曾在省城的大医院工作,可为何最终会回到农村务农,不仅成为了被农民多次侵犯的村姑,还沦为连环杀人犯?

这一切,还得从1994年,苏红和初恋汪某之间的爱情开始说起。

1994年,苏红意外认识了汪某,两人不仅是同乡而且年纪相仿。汪某作为苏红的初恋,给了苏红所有对于爱情美好的期望,为了能够和汪某在一起,苏红甘愿放弃大城市医院工作,回到乡下当一个农妇。

可正如张爱玲所说"时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里真正完美的女人,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不断地变化着!你永远达不到的。"苏红可能曾经是汪某心中最完美的女人,但是在结婚后,汪某对苏红的态度却有了明显的变化。

生活里的矛盾,日常的磕磕碰碰无不在消耗着两人的爱情,最后汪某选择了出轨,甚至抛弃苏红和一个陌生女人同居生了孩子。至此,苏红就像一个笑话一样,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村民纷纷嘲笑她愚蠢,为了一个负心汉抛弃了大城市的工作回到乡下受苦,最后还不是被无情地抛弃。也正是从此之后,苏红看透了爱情,她不仅痛恨汪某,还痛恨所有背叛爱情的人。

2003年2月,苏红的妹妹哭哭啼啼地回到娘家,向姐姐诉苦。原来苏红的妹妹也遇人不淑,丈夫和村里的一个寡妇有染,甚至把寡妇带回家中过夜。苏红原本就痛恨负心汉,心疼妹妹的她,准备好好教训一顿妹夫。

于是她用父亲的名义,将妹夫约到家中,等妹夫刚进门,就拿起啤酒瓶砸向妹夫的脑袋。谁知道,这一瓶子不偏不倚正好砸到了太阳穴上,苏红的妹夫应声倒地当场死亡。原本准备杀人的苏红一时间不知所措,而苏红的父亲在门后目睹了这一切。

最后苏红的父亲不忍心看女儿一个人承担法律责任,选择帮助女儿处理后事。他用汽油将女性的尸体焚烧,然后将尸骨残骸埋在了自家的地窖中。原本苏红的父亲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谁知道苏红本着杀一个人也是杀,杀两个人也是杀的心态,再度犯下大错。

2005年,苏红的弟弟也遭遇了背叛,妻子公然出轨。有了前车之鉴,这次苏红处理起来就得心应手,她依旧将弟媳约到家中,然后趁机杀害,再将尸体埋到地窖中,最后以弟媳的口吻给弟弟发一个断绝关系的消息,做到了神不知鬼不觉。

在杀害了两个负心人之后,苏红还担负起了照顾弟弟妹妹孩子的重担,虽然自己没有孩子,但苏红却对侄子侄女视如己出,把无处释放的母爱倾注在两个后辈身上。可在2010年,苏红的侄子病重,一时间她又拿不出医药费。

无奈之下,只能找村里最富裕的刘老六借钱。刘老六本身就不是什么好人,早就觊觎苏红的身体,他表示借钱可以,但苏红要当他的情人。苏红不愿意看侄子有病难医,也不愿意接受这么屈辱的要求。

谁知道在苏红进退两难时,刘老六却趁机强行侵犯了苏红,事后还留下了一万块钱。从此之后,刘老六便以一万块借款为由,多次强行和苏红发生关系。苏红有苦说不出,只能为了孩子默默承受。

可不久之后,苏红侄子的病情加重,又需要一笔钱,这次苏红选择找相对老实的刘老大借钱。可没想到的是,这对兄弟就是一丘之鳖,刘老大也对苏红实施了侵犯,并且事后连钱都没给。

先后遭受不公待遇的苏红,内心彻底扭曲,决定对刘老大实施报复。她假意邀请刘老大来家中过夜,却在睡梦中将刘老大杀害,埋尸地窖。等刘老六报案后,又故技重施,杀害了刘老六,并以刘老六的口味发了一条信息给他的家人。

可苏红不知道的是,刘老六没读过书,从来不发信息只打电话,因此警方才察觉到了问题,顺着线索找到了苏红,并且在苏红家的地窖里挖出了四具尸体。至此,这桩案子宣告侦破,苏红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苏红先后杀害四人,手段残忍,虽然刘老六和刘老大对她进行了不法侵害,但苏红的行为依旧触犯了法律构成了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最后法院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2012年,2月10日,苏红离开了这个世界。

苏红的悲剧,从遇到汪某时就已经注定,正如张爱玲所说"爱情 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 "如果苏红能够看透爱情,最后选择"算了吧",或许她就不会以悲惨收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