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名字,但当晚就后悔了...法院判了!(2)

2023-12-01 14:54     新闻坊

令陈先生没想到的是,加名字的当天晚上,姜女士又与其发生了争吵,并再次提出离婚。没过几天,姜女士便带着女儿搬回娘家居住。一次,姜女士在母亲的陪同下回陈先生家中取生活用品,两家人的矛盾也随之升级,甚至还砸坏了家里的家具家电。

2021年5月,陈先生第一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姜女士离婚。庭审中,姜女士表示不同意离婚、还想与陈先生和好如初。因当时双方并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陈先生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之后,陈先生与姜女士夫妻关系仍然没有任何缓和。

于是,陈先生又起诉到人民法院,这次的诉请是要求撤销自己对姜女士房产份额的赠与。

陈先生认为,姜女士利用自己想维系夫妻感情的心理,欺骗自己向其赠与房屋产权,但没有履行房屋赠与所附的维护婚姻关系的义务,构成欺诈。

姜女士则认为,自己不构成欺诈,陈先生对自己的赠与是真实意思表示,也不存在附义务一说,房产证加名后,自己也一直努力与陈先生修复感情,因此不同意陈先生的诉讼请求。

人民法院审理

静安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陈先生与姜女士长期因房产是否加名而争吵,此事也暴露出的家庭问题对两人感情的不利影响仍将持续,同时,即便双方均愿意以此为契机调整自己的认知和行为,情感的修复也需要时间。目前两人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珍惜夫妻之间的情感,并肩负起家庭的责任,而非仅通过建立某种"财产性合同"维持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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