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晚上到业主家里催收物业费

2023-12-10 16:56  搜狐

物业晚上到业主家里催收物业费

12月7日,网曝江苏苏州一物业的四名保安醉酒后大晚上十点多跑到业主家暴力催收物业费,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业主家17岁的女儿被打断了两根手筋,经医生诊断后或会落下残疾。

曝光此事的是业主孙先生,孙先生称事发当天的白天物业的人已经来过一次了,当时孙先生的老婆说了第二天就去交,但是没想到晚上又来了四名保安。

而此次来明显是有点闹事的意思了,第一孙先生发觉保安有明显的饮酒迹象,还带着一些醉意,说话态度也不咋好。

其次大晚上十点多很多人家都已经到了睡觉的时间了,孙先生一家就是如此,因为家里有孩子所以这个点他们已经睡下了。

还有就是这次来他们还是带着家伙事儿来的,都带了橡皮棍。

如果只是正常的收取物业费,干嘛携带橡皮棍呢,很明显这就是借着酒劲想来孙先生家大闹一场的。

因为保安态度不好,加上孙先生一家又被吵醒,双方就由口角争吵演变到了肢体冲突,孙先生称打起来是因为对方先推了他的老婆。

孙先生一家也是双拳难敌四手,对方四个人还带着家伙儿,肯定打不过,就跑到厨房去拿了一把菜刀,撕扯中孙先生的老婆和女儿被推倒在地,都受了伤,最后诊断女儿的手筋被打断了两根,目前还在医院治疗中。

民法典第944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但是,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上述法律规定讲得很清楚,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物业人员连通过停水停电等方式催收都不可以。更何况是物业拒绝退还押金在先呢?所以归根结底,原因出在物业公司身上。即物业是属于过错方。

最后,公民依法享有住宅安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具体而言,不论物业人员出于任何理由,只要业主不同意进入其家中,并被明确要求离开而拒绝离开的,就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

应当要注意的是,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是有权自我救济的,但应当要在合理限度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