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35名村民提起诉讼,把区政府告了(4)

2024-04-15 10:34     顶端新闻

庭审现场:政府表示产权将会在村委会名下

立案后的4个多月时间,原被告双方都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和答辩状。

王卫洲说,对于这个案子,很多村民都想参与旁听,律师也积极和温州中院沟通,尽可能用可容纳人数最多的法庭来审理。4月2日,村民收到温州中院传票,开庭时间确定在4月10日,同时确定的法庭也是能容纳上百人的大法庭。

开庭前,3辆大巴车运载着160多名村民到法院门口。很多村民是第一次来到法院参加庭审,在庭审过程中,村民们都较为配合,无人吵闹。

龙湾区永兴街道五溪村。

庭审现场,原告(五溪村委会和五溪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求被告(龙湾区政府)为其标准厂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并交付原告自行支配管理的诉讼请求能否成立,成为最核心的庭审焦点。

龙湾区政府提交的证据显示,案涉标准厂房于2015年8月1日移交至永兴标准厂房公司。永兴标准厂房公司股东之一是五溪村经济合作社,占股17.26%。自2016年9月9日至2024年1月22日,永兴标准厂房公司均按股份比例向原告分配标准厂房对外出租的利润。

五溪村委会。

王卫洲表示,被告应当为原告办理产权登记移交厂房,被告应当保证原告安置厂房的所有权,但是在实际履行中变味了,被告想提供给原告的就是一个股权。

"公司的经营状况如果不好,其财产可能会灭失,财产会随着债务风险的发生不复存在。五溪村这么多村民赖以生存的标准厂房如何保障?"王卫洲表示,集体财产不容侵犯。

龙湾区政府诉讼代理人表示,本案发起的主体虽然是原告,但是原告是以村民超过法定人数比例来达成了以原告名义进行诉讼的事实。被告(对原告)以标准厂房公司股东的名义交付和分享租金,这些行为可视为双方事实上对于原扶持协议书的履行行为。

永兴南园小微企业创业园

庭审现场,龙湾区政府出示了一份《专题会议纪要》显示:2023年10月26日,区政府召开永兴街道五溪村南园小微园标准厂房产权证办理相关事宜会议,确定了办理产权证事项。该份纪要中称,将"按照村二产安置产权证办理方式,完成大产权按份额共有登记"。

龙湾区政府在庭上还出示了两份补充举证,证明涉案标准厂房已经在2024年4月7日办理完成了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权利人名称是温州东部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龙湾区政府诉讼代理人表示,经过跟相关单位的确认,现在是在大产权已经完成登记的情况下,接下去要进行转移登记,原告会成为共有人之一,也就是(产权)会登在原告的名下,最终不是登记在标准厂房公司。不存在原告担心的资产被侵占的情况。

王卫洲表示,五溪村已经把上万亩的滩涂使用权移交给政府,支持了政府的行为。政府也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予完整的安置标准,要让村民有获得感、安全感,要让村民的财产在自己的手中,而不是在其他公司上。

龙湾区政府诉讼代理人表示,被告单位是积极的、正确地应对事件,也愿意合法合理地进行处置,也会维护广大村民的合法利益。

除了对产权办理事项外,双方还对延期交房损失、容积率不一致、经济损失等相关事项进行了答辩。庭审持续了两个多小时,审判长未当庭宣判。

出席庭审的龙湾区副区长蒙绍欢向澎湃新闻表示,一直以来,区政府对依法行政的工作都非常重视,区领导出席行政诉讼案件是政府依法行政的体现,也是尊重司法的具体行动。

针对该案,他表示,这个案件涉及群众比较多,区里面很重视,我们支持法院的依法判决,对于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也肯定会从依法行政的角度积极作为。

针对目前涉案标准厂房的相关问题,永兴标准厂房公司董事长杨胜驹对澎湃新闻称,(案件)相关问题找街道对接了解。永兴街道办事处主任孙剑则表示,"我们不是协议的相关主体,也不是被告。具体在司法程序上,我们会绝对尊重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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