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非亲生,法院调解男子获赔7万元(2)

2023-12-24 09:38     光明网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收到案卷后仔细查阅案件材料,发现叶娟的女儿并非梁俊亲生,于是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以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对叶娟在婚姻中的不忠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另一方面对梁俊进行情绪疏导。随后法官出情入理,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

经过调解,双方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方案,两人离婚,女儿由叶娟抚养,叶娟向梁俊返还婚后抚养孩子的抚养费以及补偿款共计7万余元。叶娟当场将款项给付梁俊,至此,这起纠纷落下帷幕。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第二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夫妻双方应当互相忠实,这不仅是传统美德,也是法定义务。对婚姻不忠实,不仅破坏夫妻关系,更败坏社会风气,是法律禁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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