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则开庭公告,再次将《鬼吹灯》这一超级IP推到聚光灯下。
公告详情显示,原告起点中文网的运营方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在《鬼吹灯前传》及《鬼吹灯外传》系列小说中使用"鬼吹灯"名称的不正当竞争。
同时,法院要求两被告需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万元及合理费用10.16万元,该案已定于12月9日开庭审理。
一则开庭公告将众人的思绪拉回到十多年前,关于《鬼吹灯》的诞生、各方围绕这个超级IP的版权在台前与幕后展开激烈争夺,以及整条IP产业链的运作与开发等话题一时再度引发热议。
IP版权意识薄弱,天下霸唱"贱卖"《鬼吹灯》
2006年,张牧野(笔名:天下霸唱)开始在天涯社区的莲蓬鬼话栏目发表《鬼吹灯》系列小说,并以连载的形式发表了52章。
因惊心动魄的盗墓冒险场面与立体鲜活的人物刻画,小说吸引了大批读者的围观与喜爱。很快,天下霸唱和他的《鬼吹灯》也进入了彼时国内最大数字网站"起点中文网"的视线。
天下霸唱看好起点的发展前景,而起点则看重小说的超高热度,二者一拍即合。天下霸唱顺势签约起点,在该网站发表《鬼吹灯》剩余章节及《鬼吹灯2》的全部内容,小说的热度也达到了空前的火爆。
据天下霸唱自述,因为小说表现很好,公司决定给他发一笔奖金,但作为条件,他需签份合约。签合约当天,觥筹交错间,不胜酒力的他"稀里糊涂地就签了一份合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