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房,婆婆拿出一张152万借条说“儿子签的”!法院这么判(4)

2023-10-18 17:26     上海法治报

法院判决,夫妻应当还钱

最终,法院判决完全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李阿姨提供了儿子出具的借条和为他们支付购房款、税费的银行回单及缴税凭证,两被告对152万元的出资均不表示异议,但儿媳认为该款系原告赠与两被告的,不属于借款,并主张借条是事后补写的,却未能提供证据加以证实,故法院不予采信。

本案两被告因缺少资金要求原告李阿姨出资,作为被告的李阿姨儿子出具了152万元的借条,李阿姨根据借条如数出资,双方之间既有借款的合意,又有实际给付的行为,故借贷关系成立。虽然借条上只有李阿姨儿子一人签字,但该借款是用来购买两被告生活居住的房屋,故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两被告共同偿还。

判决后,李阿姨的媳妇并没有上诉,在跟李阿姨的儿子离婚后,她承担了需要她支付的债务。虽然儿子结束了一段婚姻,起码李阿姨还是保住了本该属于她自己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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