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分房,婆婆拿出一张152万借条说“儿子签的”!法院这么判(2)

2023-10-18 17:26     上海法治报

虽然没明确这笔钱什么时候要还,但她考虑如果儿子儿媳对她不好,也可以作为一种约束。

基于了解到的案件事实,我跟李阿姨说虽然儿媳未必知情,但儿子的举债并非用于个人生活,这笔钱确实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这笔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在法律上是站得住脚的。

由于李阿姨儿子提起的离婚案件即将开庭,如果房屋被分割后再主张权利恐怕会增加案件难度,于是我接受李阿姨的委托后立刻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李阿姨的儿子和儿媳清偿借款152万元。

儿媳主张,母子串通补签

我们起诉后,法院很快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李阿姨向法院出具了本案的关键证据,即儿子签名的借条。

对此儿媳辩称,这152万元是当初买房时,李阿姨给夫妻二人的共同赠与。由于自己与丈夫感情不和已经有段时间,这张所谓的借条是母子两人共同串通事后补签的,目的就是为了少分一些财产给她。

为了说明这张借条确实是真实的,我代理原告主动向法院申请对借条的笔迹形成时间进行鉴定,原本以为这样就可以水落石出了。但很遗憾的是,鉴定机构向法院反馈,无法对借条中笔迹的具体形成时间进行准确鉴定。

在无法鉴定的情况下,这张借条是否应该被采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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