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专场洗浴”七旬老人意外去世,法院:洗浴中心承担30%责任

2024-04-12 09:54     山西高院

七旬老人参加老年人专场洗浴,不料意外身亡。家属要求洗浴中心承担赔偿责任,洗浴中心认为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法院将如何审理,一起来看本期案例。

基本案情

2022年3月,阎某为其父母网购了某公司经营的洗浴中心老年人专场洗澡票,该专场洗浴票票价为11.9元/份(正常购买为20元/人),票面载明使用时间为每周二,且需符合65周岁以上的条件。

2022年11月,阎某父亲阎某甲(75周岁)在票面载明的时间独自进入男浴区洗浴,泡浴过程中,被顾客李某发现其面部趴在水面上。李某立即通知浴区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将阎某甲抬出水面,对其进行胸部按压,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送至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阎某等人诉至法院要求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经查,某公司为洗浴中心在第三人某保险公司处投保有公共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为400000元,免赔额500元或者损失金额的5%(二者以高者为准)。同时查明,死者有高血压病、糖尿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消化道疾病等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