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猪“失宠”!今年7月被移除不再是“三有”,未来是否可随意捕杀(2)

2023-07-04 16:19  今日头条

2021年的时候,由于各地野猪"泛滥"频频上热搜,就已经开始争论是否要把野猪移除"三有"名录了。

到了今年算是尘埃落定了。

为什么野猪泛滥会让人"反感"呢?

野猪在我国从大兴安岭、长白山区、松辽平原、黄淮平原、黄土高原、西南山区、华南丘陵地等地区都有广泛的分布,它的最大体重能达到800斤,体长能有2米,而且还露着獠牙。你可能看照片看着不害怕,但是第一野外见到还是比较害怕的。

如果没有武器的话,可能也就武松能打过它。

所以野猪泛滥的地区,对当地人的人身安全也是一种威胁。

这是大家反感野猪的一大原因。

其次就是,野猪对农业生产造成危害。

野猪这家伙胃口非常大,又特别馋。

像我们种得粮食作物,野猪都特别爱吃,甚至这家伙连烟草都吃。

而且不仅仅是吃,它吃完了,还喜欢在农田里打滚儿,搞得农民的粮食经常受到极大的损失。

有人说,农民可以去驱赶野猪啊。

这就有点儿"站着说话不腰疼"了。

野猪又不是鸭子,也不是老鼠,它的体型巨大,驱赶起来哪这么好驱赶啊?小时候放过猪的应该能理解,家猪驱赶起来都没那么容易,别说野猪了。

再说了,谁能24小时时刻防范着野猪啊?

这些都导致了野猪与农业生产产生了较大的冲突。

第三,野猪的繁殖能力太强了。

母野猪基本上一岁半就能开始繁殖,怀孕120天左右就能产小猪仔,一次能生4-12头。有时候,它们能一年生两次。

在眼下没有多少天敌的环境下,野猪猪仔的成活率都快赶上家猪猪仔了。

再那么严格保护野猪,可能意义就没有那么大了。

调整一下,用更科学的保护方法来保护野猪,兼顾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对大家来说都是一件好事。

野猪造成的损失还有补偿吗?

以前野猪是"三有"动物,它损害了农田,可以去申请赔偿。如今不是了,那补偿还有吗?

从眼下来看,目前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由野猪造成的农业生产上的损失依然属于补偿范围。如果农田受损了,理论上依然可以获得补偿。

可能随着野猪保护等级的继续下降,野猪以后的活动范围和数量应该会受到一定的控制,以后再发生野猪损害农田的几率,应该会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