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不避父、儿大不避母的后果是什么?你根本想象不到

2024-04-22 10:28  网易

女大不避父、儿大不避母的后果是什么?你根本想象不到

古人云"男女有别,然后父子亲",意思是父女母子之间,纵然关系再好,即使有血脉维系,可毕竟男女有别,需要避讳。如果女大不避父、儿大不避母,迟早会引发家庭伦理悲剧。


在广州增城,就曾发生过这样一桩悲剧,17岁女孩遭父亲侵犯4年导致5次怀孕。女孩曾多次向母亲求助,结果母亲冷眼旁观,并未伸出援手,最后导致悲剧发生。

2015年,广州市增城区警方接到报案,一名女孩声称自己遭受了父亲的侵犯。民警得知后立刻介入调查,发现报案人王小雅的父亲王某,的确涉嫌QJ罪。受害人还不只王小雅一人,包括王小雅的妹妹的同学,也差点遭受王某的毒手。

警方将王某羁押,并对其进行审讯。经过审讯才得知,原来早在王小雅13岁时,就遭受了父亲的侵犯,在长达4年时间里,王小雅曾多次怀孕,又被父亲带着去打胎。期间王小雅也曾找到母亲诉苦,可她的母亲却选择冷眼旁观,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王小雅出生于1994年,父母长期租住在广州市增城区某出租屋内。因为居住空间狭小,导致一家四口人挤在一起生活,几乎没有隐私可言。也正是这种环境,导致王小雅虽然慢慢长大,却没有和父亲保持距离。


正所谓"女大要避父",王小雅和父亲王某之间没有避讳,难免会发生悲剧。2007年,13岁的王小雅正在卫生间洗澡,突然门外传来了一个声响。王小雅顿时一惊,连忙询问是谁在门外。

此时在门外的王某随便应了一声,听到是父亲,王小雅顿时松了一口气。可是她不知道的是,刚刚在门外偷窥她洗澡的,正是其父王某。原来随着王小雅的身体不断发育,她已经出现了明显的女性特征,而王某一直和女儿生活在一起,竟然对女儿的身体产生了兴趣。

这天晚上,王某见女儿洗澡没有锁门,便偷偷在屋外偷窥,没想到差点被女儿发现。可即便如此,王某依旧没有放弃自己内心肮脏的想法, 他决定当天晚上就对女儿实施侵犯。

夜里11点,王某趁妻子熟睡,偷偷来到大女儿王小雅的房间,强行与女儿发生关系。事后他威胁女儿,不准将这件事告诉其他人。次日见王小雅果然没有把事情说出去,王某内心激动不已。从此之后,他经常半夜来到女儿的房间过夜。


可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没过多久王某的妻子宋某就发现了丈夫的不对劲之处,她经常看到丈夫去大女儿的房里过夜。可即使是这样,宋某也没有过多干涉,她文化程度不高,在家也没有话语权,更不存在法律意识。

因此就算宋某发现了丈夫的荒唐行径,也只会冷眼旁观,任由丈夫胡作非为。只是让王某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王小雅的肚子突然大了起来。去医院检查发现,王小雅竟然怀孕了。王某可不敢让女儿把这个孩子生下来,于是他立刻带着女儿去医院打胎,并对外声称自己的女儿在外乱来,怀了别人的野种。

除了大女儿王小雅,王某还曾对小女儿的同学产生过邪念。2009年,王某的小女儿王小婷带着同学小艺来家中玩耍。此时的小艺只有14岁,长得明眉皓齿,王某见状内心的欲望被瞬间勾起。他随便找了个借口,支开自己的小女儿,然后准备对小艺实施侵犯。

好在最终小艺察觉到不对劲,拼命抵抗并准备大声喊叫,王某担心事情被发现,最终没有得逞。可王小雅就没有这么好的运气,随着她慢慢长大,王某特意给她租了一个单独的房间。表面上是为了方便王小雅生活,实际上确实为了王某对女儿实施侵犯。


从2007年到2011年,长达4年时间里王某对女儿实施了无数次的侵犯,并导致王小雅多次怀孕。直到王小雅17岁那年,她才逃离魔抓并准备去外地打工。离开家庭后,王小雅过上了属于自己的正常生活,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父亲王某竟然对她仍不死心。

2015年,王小雅回家过年,父亲再次对其实施侵犯。已经成年的王小雅直到该保护好自己,因此拼命反抗,让王某没有得逞。随后王小雅找到母亲,向其诉说了父亲的罪行,可宋某既没有帮女儿发声,也没有选择报警,只是继续冷眼旁观。

内心失望不已的王小雅走投无路,只能鼓起勇气去派出所报警。警方接到报案后将王某逮捕,经过审讯确定王某对王小雅长期实施侵犯,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情节严重的QJ罪。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侵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并从重处罚。王小雅第一次被侵犯时,只有13岁,还不满14周岁,仍属于幼女,因此法院决定对王某从重处罚,以QJ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


回顾这桩悲剧,人们在对王某的所作所为感到愤怒时,也会对宋某产生疑惑和不接。为什么作为一个母亲,在得知女儿被丈夫侵犯后,会选择冷眼旁观。实际上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案例常有发生。

很多母亲因为自身文化程度较低,对法律不了解。且在家中不敢抵抗丈夫的权威,有无法满足丈夫的需求,最终选择以这种方式妥协或弥补丈夫。殊不知这种做法不仅有悖伦理,还有可能引发悲剧。

今日关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