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分嫖资50至100元!一女子被抓走

2024-05-01 15:24     潇湘晨报

平分嫖资50至100元!一女子被抓走

1月2日,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黄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容留卖淫罪案件,2023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熊某多次容留吴某、李某在熊某开设的足疗店内卖淫,双方约定所得嫖资平分,吴某、李某每卖淫一次收取嫖资人民币300元,被告人熊某从中分得人民币150元。被告人熊某在本案容留卖淫犯罪活动中,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00元,最终,因犯容留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近日,黄平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一起容留卖淫罪案件,判决被告人熊某犯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违法所得人民币3000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3年7月份以来,被告人熊某多次容留吴某、李某在熊某开设的足疗店内卖淫,双方约定所得嫖资平分,吴某、李某每卖淫一次收取嫖资人民币300元,被告人熊某从中分得人民币150元。被告人熊某在本案容留卖淫犯罪活动中,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3000元。

被告人熊某容留他人在其开设的店里卖淫,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庭审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以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且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容留他人卖淫赚黑心钱,最终"收获"的是牢狱之灾!希望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自觉抵制不良诱惑,远离"黄、赌、毒"等败坏社会道德风气、害人害己害社会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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