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防止出现汉朝那样的地方割据政权,唐朝起初非常精明,采用了分权治理的模式。一个道会设立风俗使、黜陟使、巡察使、巡按使、按抚使、存抚使等各种类型的官职,每个官职负责一个方面的工作,从而杜绝了地方割据。但是随着唐朝的崛起,唐朝的国土面积越来越大,与周边的、契丹、等政权爆发了一系列的战争。
由于战争规模巨大,依靠各州的都督,已经无力指挥战争。为了统一各方面的力量,在在位时期,节度使这个官职开始出现。在《》中记载:"自高宗永徽以后,都督带使节者始谓之节度使,然犹未以命官。"此时,虽然出现了节度使,但属于临时性的官职。在在位时期,再次出现了节度使,但并没有形成固定化的模式。节度使的出现与唐朝的区划、度的变革以及周边政权的威胁都有很深的关系。

唐朝起初沿用了南北朝时期的府兵制度,府兵制度类似于欧洲的骑士制度。府兵拥有自己的耕地,不需要缴纳赋税,农闲的时候进行军事训练。战争爆发之前,府兵们自己准备铠甲、战马、武器和粮食,跟随朝廷大军出战。在唐朝统治的初期,由于战争时间比较短、规模比较小,府兵制度起到了不错的作用。但是随着唐朝的发展,战争规模逐步加大、战争时间开始延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