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一件普通的民间卖女案,竟引起朝廷纷争,惊动了明孝宗朱祐樘(5)

2023-04-24 10:40     360kuai

明孝宗

明朝时,审理重案要案通常会采取内外部门相结合的方式,就是由朝廷三司法(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与锦衣卫、东厂共同审理,原因就是让这些部门相互监督,避免其中哪个部门徇私。满仓儿案本来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最先由刑事审理,因东厂的介入而被扩大化,之后都察院、锦衣卫都牵扯其间。本案所谓的判罚在现代人看来可能未必是准确的或公平的,但却是在几个部门的角逐之下的结果。

刑部初审此案,却因过失导致当事人死亡,又企图掩盖过失,丁哲、王爵等人本身严重违法。东厂介入时,杨鹏的侄子与满仓儿、袁璘的妻子等人串供,自然也是违反法度。但东厂揭穿了刑部的不法行为,使刑部大为不满,刑部与东厂发生纷争。明孝宗此时让锦衣卫和都察院共同审理此案,显然是让刑部和东厂避嫌。从判罚结果中可以看出,锦衣卫和都察院对刑部的人采取严惩态度,聂氏母女只是普通百姓,也被处以杖刑,却对东厂的不法行为置之不理,杨鹏的侄子和负责串供的贾校没有得到处罚。可见,徐圭认为都察院与锦衣卫畏惧东厂权势,这是有一定的道理的,锦衣卫和都察院明显倾向于东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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