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并非字面理解的那种"商人负责经营,朝廷负责监督管理"。而是由商人只负责出资,朝廷委派官员来管理。洋务派早期创设的民用企业大都采用这种形式。
李鸿章手下的轮船招商局、开平矿务局、天津电报局、上海机器织布局等,都是这么起来的。
可以这类企业说既既占了垄断的便利,又沾了官家庇护的所有便宜,依靠官方的庇护,企业享有免税、减税、贷款、缓息、专利等特权和优惠,如轮船招商局自创办便享有从上海到天津随漕运货、免天津进口税二成的权利,上海机器织布局的产品在上海地区销售,不付任何税厘,分销内地则免抽厘金,等等。所以这类企业应该是赚大钱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