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掖庭局和隋朝一样,都是内侍省的一部分,先是刑部把这些籍没而来的罪奴登记,然后分配到司农寺,按照有无技能,司农寺再把她们分到掖庭。会歌舞的则分到太乐署、教坊,遇上宫里的宴会或者一些祭祀活动,还可以表演。
被分到掖庭局的,由掖庭局再登记这些人的详细资料,比如身高、相貌、年龄、家庭背景等。凡名籍在册的,都由他们统一管理安排,故其主要官员是宦官。
单从职务来看,《旧唐书》对其中人员做出以下描述:"唐复为掖庭局,属内侍省,掌宫人簿籍,设令二人,从七品下;丞三人,从八品下;宫教博士二人,从九品下;监作四人,从九品下,属吏有书令史、书史、计史、典事、掌固。金亦置掖庭局令丞,为掖庭局的正副主官,属卫督司,与给事局分掌皇后宫事务。"
由此可见,掖庭局的主要官职共九个,其中掖庭令掌管宫禁女工,凡与宫人名籍、桑蚕有关的事宜都由他过问,掖庭丞负责判局事,宫教博士教习掖庭内宫人琴棋书画等才艺,监作负责掌管奴仆杂事。其中掖庭令、掖庭丞、宫教博士、监作由宦官担任。
开元末年,为一步步瓦解宦官权力,当权者开始重用士人,宫教博士便开始由士人担任。在后面一步步的发展中,宫教博士逐渐演化为士人、宦官同时担任。我们熟知的高力士,在初入宫时便担任宫教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