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以后,科举取士制度逐渐完善,从民间选拔人才,让平民子弟有了入仕并实现阶层上升的可能。然而,科举取士并不是历代王朝官僚集团的主要来源,周敦颐所在的北宋更加不是。
宋朝号称"与士共天下",但却是科举与荫袭并行,成为荫补制度的巅峰时刻。据宋代李心传《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统计,南宋嘉定六年(1213年)的官员中,荫补出身的占57%,科举出身的仅占28%,其他出身的占15%。
宋真宗祥符八年(1015年)颁布了宋代第一部荫补法,以官员所任官职、差遣等来作为荫补的标准,规定文臣五品以上、武臣六品以上,可奏补子、孙、弟、侄为从八品到从九品阶官。也就是说,凡是宗亲国戚,文武官员的子孙、亲属甚至门客、医生、仆人等,都有机会获授官职。
而荫补名目也是五花八门,多如牛毛。
最高一级,国家层面上,有皇帝过生日时"圣节荫补",以及三年一次的郊祀或明堂大礼时的"大礼荫补",都能恩赏人来当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