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绝户继承法”是一项怎样的政策?(4)

2024-04-06 15:22     360kuai

所以我们看包公里面有一段特别气人,小柴王明明是一个恶棍,他的父亲也是一个好人,但他就这么一个儿子,所以只能自杀来成全自己的儿子。当年看到这里气的瑟瑟发抖,小柴王被雷劈死的那一段也是拍手称快。

由此可以看出,当年宋朝早期面对财产分配之上,也是有很大的阻力的。所以绝户制度的登场,其实已经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宋朝的财产私有权的含义。如果是西方人看到这一段,肯定会拍手称快,因为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是一个社会进步的动力。

不过,这还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就是宋朝似乎已经产生了权利与义务的某些结合特点。以包青天里面的那个小柴王为例,他的父亲非常的讨厌自己的儿子认为他为恶是孽,但他没有办法真的和自己的儿子断绝关系。所以最终的结果就是自己一个好人无辜的死去,而其他的好人也被无情的践踏。这是一种在宗法制体制内的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还有一种扭曲人性的特质。

但是,当绝户制度出现以后,嫡长子不一定可以直接依靠特权来小看父亲,父亲可以利用手中的财产传承权力制约儿子,并且可以选择更好的继承人。毕竟当亲生儿子在外面为非作歹的时候,自己的养子却不断的在病前侍候,这是一种另类的权力与义务的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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