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朝,“绝户继承法”是一项怎样的政策?

2024-04-06 15:22     360kuai

"立继者与子承父法同,当尽举其产以与之。"这是宋代法律关于遗产继承权的一段讲述,里面很清晰的向我们讲述了一个概念,宋朝的财产继承权,已经由原先绝对的嫡长子继承制度演变成了血缘亲儿子与继承子的共同权。

对于这一现象可能很多人表示不能理解,因为中国人特别强调血缘性,而且还特别强调所谓的一脉相承。正如当年我们了解宗法制的时候,就听老师说过,在一堆血缘关系里面还要分出一个老大,其他的人在这个圈子里面打的不可开交。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宋朝出现了嫡长子和继承儿子可以共同享有财产权呢?

其实关于这一现象,我们不得不说到宋代的一个制度,名字叫做"绝户继承法"。大家可能刚听到的时候会觉得非常的惊讶,好像是断子绝孙的感觉。但其实大概意思也和这个差不多,就是说假若一户人家里面没有了血脉儿子,其实可以找一个继子,然后把财产传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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