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当时的新军装备的武器标准来看,"快枪口径采用七密里以下,出口速率六百密达(米)以上,取远击远二千密达以上。行营炮口径七生特半以上,陆炮出口速率五百密达以上,取准击远四千密达以上。过山炮出口速率三百密达以上,取准击远三千密达以上。攻守炮十至十五生特不等,长短大小不拘一格,所有枪炮均应用无烟火药,至少不准一标一营之中杂有两式之器。"
清末输入的步骑枪,主要是德国的毛瑟、奥国的曼利夏,日本的三十年式,口径在6.5毫米至8毫米之间;重机枪有德国的马克沁、法国的哈乞开斯等;火炮主要是德国的克虏伯、格鲁森等厂的57/75毫米的山炮也野炮。

此外,清军也开始利用气球为侦察工具,1910年从法国买进沙麦式双翼飞机一架,在北京南苑修筑机场,以供航空学习,尽管这时离清王朝灭亡只有一年,却实为中国航空事业的开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