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在现实情况下,很多公务并没有办法在短时间内处理完毕。所以,那些被外派担任总督的京官,在地方办事任期会加长。这对官员造成极大不便。无论公务,或者官员私事,都有较大弊端。

而且,长时期的任职,以及朝廷赋予的种种权力,让名义上是京官的总督、巡抚,打破了明朝原有的地方体制,取代地方三司长官,成为地方实权官员。
明朝君臣都意识到这一情况。但他们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而是采用传统方式,在总督上面加一层督师、经略,就如同最初设立总督、巡抚目的相同,用层层叠架的方式,监督总督、巡抚,保证这些实权官员在朝廷可控制范围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