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offer不去要付违约金,还被人事辱骂?公司回应(2)

2021-06-03 14:17  观察者网

回答过程中,这名人事的态度也显得非常不耐烦,“能不能给个回复,ok就ok,不ok就不ok”“但凡你有点常识都不至于问出这个问题”。

在投稿人不满表示无法接受需要违约金的录用通知后,这名人事随即对投稿人辱骂、拉黑,“只能说你的智商活该被拖欠工资”“什么脑残都有”。

投稿人还提到,此前面试完想到一些忘记问的问题,人事回复的态度也“有点不耐烦”。

爆料内容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人事态度恶劣,且违约金的规定不合法;

但也有人表示,这名人事的意思是“收到用人单位录用通知 ,回复确认接受录用又反悔才需支付违约金”,是合理合法的,不过人事的态度的确不妥,投稿人的措辞也稍显冒犯。

据@蓝鲸财经 报道,北京中闻(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梁晨 表示,根据相关法律,公司向劳动者主张违约金,仅限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竞业约定两种情况,不过虽然本事件中该公司人事的做法稍显强势,但他提出的违约金条款并不违法。

他说,因为如果求职者选择接受录用并按要求回复邮件,那就是一并接受了违约金的条件,形成了“预约合同”,该法律关系受《民法典》的约束,而非劳动相关法律。若选择接受该录用通知及附带违约条款,而应聘者因个人原因不去入职,则应赔偿5000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