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8年九月、1629年十月和1632年五月(崇祯五年),后金发动了三次西征,其中最后一次来到了归化城。后金来到归化城之后,有一个意外收获:利用土默特部名义,与明朝展开合法的贸易。
冒用其他部落的名义与明朝贸易,这叫做"挟贡"、"挟赏",在当时来说极为普遍。明朝关闭与察哈尔贸易通道之后,察哈尔使用内喀尔喀巴林、乌齐叶特等的名义,对此明朝地方官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并没有追究。
因此,冒土默特之名的后金与张家口晋商贸易时,明朝地方官员应该有所耳闻,只是默许了这一行为。比如,1643年清兵第五次入口后,皇太极写信向朝鲜炫耀战果时提到"以地处甚远,令其各安地方,仍与汉人贸易",当时明清关系势如水火,却张家口的明清贸易依然如火如荼。
也正因为如此,不少学者认为:一,我们熟知的晋商八大家,就是在这时与后金发生了联系;二,明朝晋商与后金的贸易,属于符合明朝外交政策的合法贸易,只不过是钻了隆庆和议后开边塞马市的空子,说他们卖国纯属子虚乌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