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曾废除一项法律,却被美国沿用至今,学者建议中国恢复使用(2)

2024-03-25 14:02     360kuai

大意是说,当时法家思想独大,而且法家非常聪明地将他们的思想慢慢渗透到具体的法律条文中去,这样一来,法家思想的传播速度就空前绝后了。董仲舒为了扭转这种局面,决定以其人之道,还施彼身,模仿法家做法,在立法层面逐渐渗透儒家思想。当时董仲舒带头起草了许多带有浓厚儒家思想的法律条文。

其中有这样一条:"君子所恶于上,勿以使下,其帝王违制与庶民同责罚。"其中,"所恶于上,勿以使下",是这则法律条文的思想内核,意思是自己厌恶上级的做法,就要懂得不要再用这样的做法对待下级。这则条文在法理层面道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精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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