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市中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魏现州律师认为,根据司法实践,"跳单"人应当承担如下民事责任:
第一,"跳单"人如果与中介已经签订了服务合同,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中介费。
第二,"跳单"人与中介如果还未签订书面合同,但中介已经向其提供了服务(交易信息、撮合等),应视为双方达成口头合同,可以参照同类业务的中介费标准,由"跳单"人支付中介费。
第三,"跳单"系违约行为,除支付正常的中介费之外,还应承担中介为维权所支出的调查费、诉讼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根据前述经纪人提供的信息显示,谢娜、张杰所购房源为思南公馆东苑某号某室,面积341.77平方米,竣工时间是2010年,于2019年12月14日正式网签,成交价格为5920万元。
这就意味着,这套价值近6000万元的豪宅,按照一般房产交易佣金2%-3%计算,该房产的中介佣金正常在120万元至180万元之间。这笔中介费被一些网友视为过高而不合理。有网友直呼"100多万的中介费,搁谁身上谁都肉疼,中介磨磨嘴皮子,又没干什么重要的事"。
北京一位房产经纪人则向法治网研究院介绍,他们每成交一套房产,其实做了很多工作,要做好从前期的房源登记追踪、房主关系维护到交易环节的联系银行、催放贷款、交易登记、过户等手续环节。
《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东认为,中介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一般而言,中介费应与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等相匹配。
还有观点认为,针对豪宅的业务流程,房产中介所提供的服务与普通商品房并没有差别。
许东认为,在豪宅交易市场,买卖双方对于中介服务抱有较高期待或特殊要求,同时豪宅居间交易中一般促成交易的难度较大、周期较长。买卖双方在签订中介服务合同时若已明确约定居间费用,并且经中介居间而促成交易,各方均应当遵循契约精神履行支付居间费的义务。若买卖双方认为居间费用过高,则应当在签订居间协议前提出,并协商双方可接受的居间费用。

事实上,近年来,二手房买方"跳单"引发的纠纷频频出现。
对于如何避免"跳单"纠纷,魏现州律师认为:第一,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提供中介服务一定要先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客户签约之前,不向其提供有效信息和实质性中介服务。
第二,在中介服务合同中针对"跳单"行为,约定较重的违约责任,警示客户"跳单"不仅不会省钱,还会给自己带来更重的法律责任。
第三,提供的中介服务专业、贴心、及时,尽量不给客户"跳单"的想法、条件和机会。
靳林明也认为,规范严谨的中介合同以及规范的服务流程,对于避免"跳单"纠纷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