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女生被指遭教练多次侵害致怀孕 检方:不起诉(3)

2020-11-25 03:51     明德新闻

2020年9月1日,永清县检察院检察官到涉案武校实地走访

小静家人对此不服,于今年9月2日向廊坊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复查查明:2019年5月底或6月初,小静在武校上学时,与被不起诉人薛某发生过性关系并怀孕。检察院审查认为,申诉人小静的陈述和被起诉人薛某的供述对两人是否自愿发生性关系内容相矛盾,申诉人陈述的被迫发生性关系未得到其他证据的佐证。现有证据只能证明薛某是小静引产胎儿的生物学父亲,两人发生过性关系,但没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薛某在任教练期间,有对小静施加压力,使小静学习、训练受到影响,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薛某使用暴力或威胁强行与小静发生性关系,认定薛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永清县人民检察院对于薛某作出的不起诉决定适当。2020年11月12日,廊坊市人民检察院决定维持永清县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

教练:两人是恋爱关系,曾与小静多次发生关系

小静与薛某是否真的恋爱?发生关系时两人是否自愿?

11月23日下午,薛某告诉华商报记者,小静不在他班上,他没给小静带过课,“我们本来就是谈恋爱”。薛某说,他现在还在武校工作,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记者说知道,两级检察机关都做出了不予批捕的决定。“我没犯那么大的错,检察院批什么捕啊?”薛某称,法律是公平的,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是公平公正的,他相信公安机关、检察院是根据事实做出的最终决定。

“我没犯那个错误,我才21岁,谈恋爱是正常的。”薛某告诉华商报记者,他相信法律,“我只能听法律的”。他还称,不管是什么记者,他将不再接受采访。

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薛某称,他和小静是2019年2月谈恋爱的,大约半个月后,两人发生了第一次关系,此后又发生了多次关系,“都是小静自愿的”,直到民警找到他,他才知道小静怀孕了。

对于薛某的说法,小静的母亲及律师均不予认可。“这纯粹是他的一方之词,完全是为了逃脱法律的制裁。”小静母亲说,小静根本没有和薛某谈恋爱,也没有和薛某多次发生关系。

23日下午,接受华商报记者采访时,小静的代理律师、北京君理律师事务所王俊杰律师称,在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他曾和小静深入交流过。“小静是那种很瘦小,很文静,很老实的女孩,和我交流时,她很腼腆,几乎不怎么说话。”小静告诉王俊杰,她没有和薛某谈恋爱,是薛某强迫她的,“小静说,薛某只强奸过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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