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给女性一条特权,因太前卫被后世废除,至今都不敢恢复使用

2022-09-22 10:59     360kuai

众所周知,在我国古代,女性地位是不如男性的,在母系氏族社会的陨落之后,父系氏族社会迅速崛起,并且几千年屹立不倒,导致在中国古代我一个男人三妻四妾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皇帝更是有后宫三千佳丽。除此之外,女性还需要遵守三从四德的条约,并且不能犯七出之条,否则就会被丈夫及婆家合理休弃,著名的《孔雀东南飞》讲的就是女子生不出孩子而被婆家休弃郁郁而终的虐恋故事。

这还不算,古代女子十分崇尚三寸金莲,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缠足。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缠足的风俗才逐渐淹没,而后越来越讲究男女平等,女性地位已经大幅度提升。然而,其实早在秦始皇时期,就已经有律法试图提升女性地位。大部分人对于秦朝的印象都是焚书坑儒或是孟姜女哭长城这样的百姓悲惨遭遇,但其实后世许多朝代的律法都是根据秦朝律法进一步完善的。

一直到西汉时期,才推陈出新,有了西汉独有的律法,并且秦朝的律法是十分为女性着想的。但这条特权因为太过前卫被汉朝取消了。秦始皇安排大臣们推出利于女性的律法,其中有一条就是严惩出轨的男人,具体的条律说的是如果丈夫长期在外与别的女子厮混,那么如果妻子就算杀死了丈夫,也是可以判定为无罪的,这条律法的推出十分大胆,便是在讲求男女平等的21世纪也没有相似的律法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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