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四大奇特规定,让大臣们感到头痛,老百姓们却拍手叫好

2024-01-25 09:02     360kuai

明朝四大奇特规定,让大臣们感到头痛,老百姓们却拍手叫好!

在我国历代封建王朝中,明朝算得上是个极品,后世有事没事总喜欢拿明朝的人和事开涮,因为这个朝代不仅有着众多奇葩皇帝,还有着一群极品大臣。在近三百多年的国运里,大明确实创造出了不少的奇闻趣事,时至今日仍然是人们的笑谈,今天小编专门聊一聊明朝官场上的几个奇特规定,它们让老百姓们拍手称快,而官员们却苦不堪言。

第一个规定:百姓上访真自由,谁敢阻拦杀谁头。在所有开国之君中,朱重八最为特殊,他一无背景二无权势,当过和尚干过乞丐,完全白手发家建立起大明王朝。由于出身贫苦,受过贪官污吏的盘剥,所以他对此恨之入骨。登基后,朱皇帝下了一道圣旨,各地官员不得阻拦百姓入京上访,一旦查实上访百姓被人为阻拦,涉事官员全部杀头!朱皇帝在位期间,这项规定始终贯彻实施,所以史书中记载大大小小犯案掉脑袋的官员竟然多达十五万,创历来之最。在这种雷霆万钧的手段下,明朝初期的官吏普遍兢兢业业,两袖清风。

第二个规定:官员政绩与盗匪数量挂钩。从明朝中期开始,全国盗匪猖狂,沿海有倭寇骚扰,内陆有强盗马贼聚啸山林。在这种局面下,各地官员为求自保,都不愿出面组织力量打击盗匪,个个对此熟视无睹。到了穆宗在位时期,全国匪患日益深重,于是当时的首辅穷思苦想,终于出台了一项奇葩规定,内容是只要官员所在辖地出现10个盗匪,巡捕队长就要降职,出现30个,巡捕队长就要被罢官,出现70个,当地按察司官员也要被革职。若是欺瞒不报,州县大小官员以连座论罪。江西有位曾知县是第一个因辖地盗匪问题被罢免的官员,打这时候起,各地当官的都开始重视起匪患问题,加强力量进行捉拿,社会治安情况也大幅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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