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罪犯处死,古代的中国人想了很多花招,现代人根本难以想象(5)

2020-12-06 08:53     指点江山

其实,有受刑者,就有行刑者,以及观众。

就拿“杖刑”来说,行“杖刑”虽不是什么正当职业,但绝对是一门手艺活。有时看着皮开肉绽,却没有伤到筋骨;有时只见表皮伤,内里却非常严重。这样一来,就催生了灰色利益链。花钱者买个平安,得钱者既能完成任务,还能卖个人情。《狱中杂记》记载了一则真实案例,三位犯人同样的杖刑,送钱最少的养了一个月,送钱最多的当天晚上就能下地走路了。

当然,惩罚主要是做给人看的,没有了观众就失去了意义。

但对于“杖刑”来说,更多的人得到的却是心灵上一种“扭曲”的快感,一听说有打板子,很多人就会去县衙,尤其听说被打者是“妇人”,大家更会莫名的兴奋。

《右台仙馆笔记》记载了这么一个故事:

一女子和他人通奸,还不知悔改,几番教育下来,依旧如故。最后,官府抓到二人,脱去女子的衣服打板子。据说,当时围观者有上千人,行刑完毕后,该父母用自己的衣服替女儿遮体。结果,这些观众夺去衣服,让其裸体回家。

这又是一种怎样的心理呢?

南宋期间,由于军队执行严厉的“笞捶”,结果招不到人。于是,政府就颁布了新的条例,以提高他们的待遇和地位:只要从军五年就可以升迁。这么好的升职条件,居然还招不到人。其实,对于武举人来说,升迁事小,面子事大,当众挨板子太伤自尊了。

后来,面对强敌军队无人可用,是不是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打板子误国”?

当然,其中也不乏“心软”之人。

郑板桥任职山东潍县县令,不忍打人家臀部改打后背。为此,他还书信中解释:“笞臀,实属不通之极。”接着,郑板桥还说,人身上这么多部位,为何非要打屁股?我看见受刑者的“美臀”,“细肌丰肉”,就如“肥鹅之股”,一棒子下去太煞风景了。我实在不忍心,也不知当初制定这条刑律的人,是不是和臀部有仇,非要打人臀部,其它地方不可以吗?所以,我就将它改为了“鞭背”。

可见,郑板桥先生,实乃有趣之人。以美化“臀部”来表达自己的“人性关怀”,还为自己的“人情味”“辩解”一番,足以见其“豁达”的性情,这一点足矣让人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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