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传》载诸葛亮之言曰:“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公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惧孙夫人生变于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法孝直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云云。
诸葛亮以入蜀首功归之法正,深加赞赏,而丝毫没有说到自己起过什么作用,也未提及自己早在《隆中对》中首倡的入蜀之议与后来刘备入蜀之行是否有关。入蜀本是刘备在困境中求生存的唯一出路。他之未敢主动攻蜀,照理说所虑在于进无必胜之势,退为孙权所乘。刘备有法正之邀,前一方面的顾虑不复存在了,可是他仍然踌躇不前。
《庞统传》注引《九州春秋》,庞统说刘备曰:“荆州荒残,人物殚尽,东有吴孙,北有曹氏,鼎足之计,难以得志。今益州国富民强,……可权借以定大事。”
《通鉴》系法正之邀刘备和庞统之说刘备为一过程,先有法正之说,“备疑未决”,庞统乃言于备云云。这就是说,法正建说,庞统决疑,而诸葛亮本人则未曾参预议论,没有起什么作用。
尽管如此,历史地分析这一问题,入蜀事成毕竟是诸葛亮《隆中对》主要的应验之一。有入蜀的成功始有三国鼎立,始有诸葛亮治蜀业绩,始有西南腹地的开发,始有巴地与蜀地更紧密的联系,始有长江上游与中下游之间的豁然贯通。这些都是极重大的历史成果。如果说刘备在荆州占有地盘是《隆中对》开拓性设想第一步的实现,那么进据益州就是《隆中对》开拓性设想第二步的实现。客观进程就是这样。
但是诸葛亮可能没有想到,进入益州以后,《隆中对》的进取就达到了极限,此后的任务,只是如何保据守成而不是如何进一步开拓。以成都为中心的蜀国,为地理、财力、人力、军力等条件所限,是难图境外发展的。
刘备入益州后,本来是应当认识到这一点,认识到他自己只有善保边境、经营益州的事情可做。《隆中对》中自宛洛、秦川北伐之事,如果不是书生议政,纸上谈兵,就只能是虚张声势,以进为退。如果是后者,还不失为一种策略;如果是前者,那就要误事更多。刘备出峡,全军覆灭;诸葛北伐,积年无成,在当时蜀国的条件下,结果只能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