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妓女多才多艺,只是现代人的想象罢了,真实情况远非如此

2021-08-12 10:14     山川文社

事物的产生必然有其合理之处,妓女也不例外。巧合也好,有意也罢,人类历史上,当真少不了妓女那一笔。原指古代表演歌舞杂技的女性艺人,后来泛称以性交易为业的女子。在中国的传统道德标准中,对这类女性是有所歧视的。

中国自曹魏立“九品中正”官制以来,唐人司空图上、中、下“九品论诗”,唐人张怀瓘更且“九品论定”古人书法地位,似乎一切人事艺术都会以品级论高下了。故而,古时妓女亦不能没有品级的范畴。因此,旧中国也流传着“九品论妓”这种说法,将妓女这门行当形容成一个等级森严的地下社会。

在旧中国的风月场所里,等级最高的莫过于“书寓”。从原则上来说,在“书寓”中工作的妓女属“卖艺不卖身”之流,她们负责的仅是陪客户饮酒,并在宴席过程中表演曲艺而已。当然,即便是在“书寓”中工作的妓女,有时也会屈服于强权和金钱,做皮肉生意,这是毫无疑问的。

由于,起点比较高,所以,普通阶层的平民根本没有经济能力光临“书寓”。所以,“书寓”里的妓女的工作有相当大的自主性,她们甚至有选择顾客的权力。当然,这种情况在旧上海里实属凤毛麟角,“书寓”里的妓女毕竟太过“小众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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