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案中,邪教成员在江西省泰和县、吉安县、吉州区等地分别了建立组织架构。为便于统一领导,2个片区又合并成一个片区(果木园片区)。这16人都有自己的化名,在组织内各有分工,且全都参与发展成员,传播、宣扬邪教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