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醉酒男子晚上骑车回家,看到女生一个人在路边,便将其诱骗上车,带到附近的小树林,企图对其实施侵犯。女生奋力挣扎逃脱后,不慎坠入水塘,万万没想到,男子不但没有施救,反而用树棍多次敲打女生,不让其上岸,最终导致其溺亡。一审法院认定醉酒男子构成强 奸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缓,女生家属不认可,目前已提起抗诉!
河南醉酒男,晚上骑车,遇女生路边,起了歹意。骗上车,去小树林。女生反抗,逃到水塘。男子更狠,用棍打,不让上岸。女生溺亡。
法院判,强奸未遂,故意杀人,死缓。家属不服,要抗诉。
十九岁女生小张,师范学生,想当老师,暑假备考。父母打工,和奶奶住。七月二十五日晚,天热,出门散步。
十点左右,陈某酒后骑车,见小张路边玩手机。心生邪念,搭讪,骗她兜风,带到小树林。
四下无人,陈某想侵犯,小张反抗,没得逞。陈某又把小张带到水塘边,还想动手。小张找机会跳下水塘。
陈某怕事发,折树枝打小张,不让她上岸。小张最终溺亡。陈某想伪装成意外,但警方一眼看出是凶杀。
陈某两项罪名:强奸未遂,故意杀人。强奸未遂,按律可从轻。故意杀人,争议点是小张是自己落水。
但陈某之前的行为,逼得小张跳水。他有救人义务,却阻止小张上岸,这就是杀人故意。
陈某想杀人灭口,主观恶性大。法院判死缓,还限制减刑,牢底坐穿那种。
小张家属觉得判轻了,想让他直接死刑,已经抗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