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了21年牢,出来还顶着"杀人犯"的帽子--这事搁谁身上能咽得下这口气?
6月10日贵州李玉前"杀妻灭子案"二审开庭,他和家人喊冤24年,连岳父母都跟着奔波到去世,到底啥真相让一家人拼了命也要讨个说法?
2001年3月19日,李玉前醉酒后回家不见妻儿,发动亲友寻找2天无果后报警。3月28日警方将他逮捕,他的妻儿遇害,尸体被烧得只剩骨灰。警方说他和婚外情对象孟某合谋作案,一审判了死缓,孟某被控包庇罪被判八年。可他从开庭就喊冤:"我没杀人,是被打了才被迫认罪!"
法院没信,这一判就是21年。"血迹证据"鉴定中心提供的意见也说是抛洒造成,家里血手印都是孟某的。最让人想不通的是:现场没监控、没人目击,连凶器都找不到,全靠两人前后矛盾的口供定了罪,这能让人信服吗?
孟某说是李玉前找到她要帮忙处理,她就分批把尸块到钢铁厂烧毁。可李玉前说对方多次到他家闹事,和孟某水火不容,当晚是去找朋友喝酒。
家人不信,哥哥李玉山卖了老家房子,弟弟辞了工作跑证据,20多年光律师费就花了几十万。"亲戚都说我们疯了,可弟弟从小老实,咋会干出杀人分尸的事?"
哥哥李玉山
李玉山掰着手指头算,"案发时他在厂里值班,三个同事都能作证,时间线根本对不上啊!"更让人揪心的是孩子外公外婆--老两口起初恨透了李玉前,后来看了庭审材料,居然跟着一起喊冤:"就算他有错,也得让证据说话,不能冤枉好人!"
去年李玉前刑满释放,可"杀人犯"的帽子还扣着。这次二审,大家就盼着两件事:一是孟某能不能当庭说清楚,当年到底怎么抛的尸、为啥口供变来变去?二是法医提到的现场血迹疑点--如果血迹不是分尸留下的,是不是说明案发地根本不是李玉前家?没凶器、没DNA,光靠"可能""也许"就能定人罪?
"咱老百姓不懂法律如何判,但知道一个理:没查清楚的事,不能随便给人扣帽子。"有网友说得直白,"坐了21年牢,人生都毁了,要是真被冤枉,这冤屈咋算?"
案发时李玉前是钢铁厂车间主任,现在租着300块钱的小屋打零工,头发白了大半,他只想想站在妻儿坟前,干干净净说一句"我没对不起你们"。
从大学校园到结婚生子,李玉前和妻子谢某是他人眼中美满的家庭。而他却和钢铁厂女工孟某好上,这样看来他也一点不冤,即使不是他杀的也是因他而死。
今天的庭审,不只是一场官司,更是两家人24年的执念。当年的另一被告孟某没有出庭作证,我们盼着法庭能把每个疑点掰扯清楚:有罪,就依法严惩。没罪,就还人清白。
二审整个上午没有结束,下午继续开庭。李玉前哥哥接受记者采访称,死者谢某家属二审提出上诉:一是要求追加赔偿额,二是要求追加孟某为赔偿人。
毕竟,司法公不公平,老百姓心里都有杆秤--别让无辜的人背一辈子黑锅,才是对法律最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