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女生邀男生同住 遭强行发生关系

2025-12-23 11:22  头条

这是一起发生在河南郑州的真实案件, 一名17岁的男生在受邀留宿女友家中时,违背女方意愿强行发生性关系,因其行为构成强奸罪,被郑州市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

2024年7月,17岁的小董认识了同样17岁的丽丽(化名),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成了恋人,到了8月初,他们商量着一起从许昌去郑州玩,到了晚上,为了省点钱,丽丽主动把没地方住的小董叫回了自己家,还特意说清楚,爸妈不在家,但你得自己睡一间房。

没想到,这个邀请反倒让小董想偏了,在他看来,女朋友把他带回家住,就等于是在暗示关系能再往前走一步,到了晚上,丽丽一再强调要分房睡,小董根本没放在心上,反而觉得她是在装矜持,硬是赖在丽丽房间不走,最后还强行发生了关系。

事情发生后,丽丽越想越委屈,觉得自己一片好心反倒惹了祸,就把情况告诉了父母,随后报了警,小董也因此被拘留,小董的妈妈这下彻底懵了,怎么想都想不通,明明是人家姑娘主动把我儿子叫回家的,孤男寡女住在一起,出点事不是很正常吗,又没打又没骂,怎么就成强间了。

判决书里提到,丽丽说两人事先说好分开睡,但后来小董还是留在了她的房间里,并对她实施了性侵,也有人因此说,这样的情况在不少情侣之间都出现过,女生一开始可能并不想发生关系,可事情真发生了就当作默认了,现实中几乎没听说有人会去告自己的男朋友是强间。

小董也被警方控制起来,小董的母亲随后发声,说是女方主动把儿子叫到家里住的,儿子过程中也没有动用暴力,因此她不认可这是所谓的强间,更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在小董被拘留之后,女方还给他发过微信,内容只有一句好想你,可法律不管你心里怎么想,法院最终认定,这事已经构成强间罪,小董被判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

目前,男方已经提起了上诉,也有人觉得,男孩被拘留那段时间,女孩发出的这句好想你,完全可以理解成一种友好的信号,或者一开始她主动把男友叫到家里,就已经让对方产生了误会,以为她是想把关系再往前推进一步,再加上过程中也没有强烈,明确地拒绝发生关系,事情才一步步演变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法官当庭就明确说了,不管是谈恋爱,还是已经订了婚,都不能拿来当发生性关系的通行证,还得提醒大家一句,小董和丽丽都只有17岁,都是未成年人,但这个身份并没有给小董开免罪的口子。

法律早就定下来了,只要年满16周岁,一旦涉及强间这种重罪,就必须依法承担责任,不少年轻人谈对象时容易犯迷糊,总觉得关系好就等于默认可以了,对方也不会拒绝,但在法律上,同意必须说得清清楚楚,不吭声不等于愿意,之前点过头也不代表这一次还点头。

面对这个结果,小董和家属都表示不服,目前已经正式提起上诉,案件也进入了二审阶段,接下来怎么判,外界都盯着看,这起案子吵得最凶的点,其实就卡在亲密关系里同意的边界。男方和家属的说法是,女方主动邀请同住,就等于默认了同意,而且没用暴力,就不算强间。

但从法律上讲,这套说法站不住脚,法律看的核心,是有没有违背女方意志发生性关系,认不认定犯罪,关键不在有没有暴力,也不在两个人是不是情侣,而在发生关系那一刻,到底有没有拿到对方明确,自愿的同意,法院就是根据女方当时明确说过反抗的话,两人事先约定分房睡这些证据,认定小董的行为是违背丽丽意愿的,所以最后才判了他有罪。

判决一出来,很多网友明显不理解,也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看新闻评论区就能发现,大多数留言都不认可法院的审理思路和最终判决,有网友直接发问,邀请不等于性同意,结婚也不等于性同意,同意之后反悔也不算性同意,那到底什么才算性同意,是不是干脆做个APP,发生关系之前先扫码,刷脸,按指纹确认一下。

还有网友说,这个案子明明有两个很关键的情况,一是双方是恋爱关系,二是女方主动邀请男方到家里住,这些在办案时难道不该一起考虑吗,按普通人的理解,女方已经为性行为准备好了条件,男方只是顺势而为,再说,还有一个重要细节并没有公开,就是女方到底有没有反抗,身上有没有被强迫留下的伤痕,如果都没有,那会不会是事后反悔,法律应该保护善意,而不是为恶意站岗,这才是法律该有的价值。

也有网友提到,女孩已经17岁了,对社会和人际关系应该具备基本的判断能力,主动邀请一名男性和自己单独相处,不管是恋人还是朋友,都应该清楚可能存在的风险,邀请同住和邀请同居,只差一个字,换来两三年的牢饭,实在让人想不明白,住和居到底有什么本质区别。

法院说得很明确,邀请你一起住,只是同意你进这个地方,在这儿过夜,并不等于同意发生性关系,所谓性同意,必须是对发生关系这件事本身当场,清清楚楚,出于自愿的表示。

关键的是,事先约好了分房睡,后来被一方打破,这个违约本身就能说明,女方并没有同意发生性接触,这也是很有力的证据。目前,小董已经对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后续怎么发展,还得等二审进一步审理的结果。

网友热议

其实女生如果真的不同意,只要轻微动一下都不会成功的。

不管怎么判,法院肯定有事实依据的,不要乱带节奏

十七岁约男友出去玩,是什么动机,什么目的?十七岁己经有行为能力的女孩,知道男女有别,怎么能在外和男人同住一起。是否有其他的原因,比如利益关系

结语

在亲密关系里,从来就没有什么默认选项,别以为是对象,住到一起了,就可以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性同意只能是一对一,说得清清楚楚的我愿意,不是靠你自己去猜,只要对方说了不,哪怕是临时反悔,也必须马上停手,不然一步踏过去,就是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