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酒后与其他男子发生性关系后死亡,丈夫索赔多少?

2025-10-14 08:57  头条

青海大通县一起人命案引起大家关注:已婚女子林某酒后和男同伴发生关系,第二天凌晨没了气,丈夫带着孩子把三名共饮者告上法庭,索赔11万却只拿到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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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2日,41岁的林某跟三个熟人约在饭馆吃饭,桌上四个人一顿饭下来干光两斤多白酒,这量早超出了安全线--医学上都说,白酒喝到这个份上,人很容易进入意识模糊的共济失调期,连站都站不稳。

饭局散场时已经挺晚,女同伴张某先回了家,剩下的祁某和李某跟着林某回了她的住处。谁也没想到,到了家三人又开了瓶白酒接着喝。直到晚上11点,祁某看林某还清醒着,就起身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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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剩下了林某和李某,当晚俩人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清晨6点,李某在沙发上睡醒,转头一看林某躺在旁边不动了,吓得赶紧用她的手机联系家属。等林某的丈夫赵某赶到时,人早就没了呼吸,报警后民警一查,现场除了散落的酒瓶,没发现其他异常。

司法鉴定结果出来,所有人都愣了:林某脑里本身有血管病变,而过量酒精成了致命的导火索。医生说,酒精会直接刺激中枢神经,还能把基础病给诱发恶化,最后导致她脑血管破裂死了,这种情况在喝酒诱发死亡的案例里特别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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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后几个人私下协商,李某给了5万还写了5万欠条,祁某给了2万写了3万欠条,张某给了2万多也写了欠条。可后来剩下的钱没人给,赵某只能带着孩子起诉,追讨那11万欠款和利息。

最后法院判决女同伴张某不用再赔钱,因为她吃饭时没劝过酒,散场就走了,根本不知道后面发生的事,法院说她没法预见死亡结果,主观上没过错,之前给的2万多已经够人道了。

祁某也被免了责。他不管是饭馆还是林某家都没劝酒,还跟着把人送回了家,离开时林某还能正常说话,已经尽到了共饮者该做的义务。倒是跟林某发生关系的李某,被判再赔2万。

理由是:李某跟林某独处时,知道她喝了不少酒,两人发生关系后,他应该更留意对方的状态。可他自己倒头就睡,没及时发现林某身体不对劲,错过了可能的救助时机,这就有了过错。但最主要的责任还是在林某自己,她明知自己有脑血管病还拼命喝,作为成年人得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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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判决一出,网友吵得更凶了。有人骂李某:"跟醉酒的已婚女人发生关系,人死了才赔2万,太便宜他了!"还有人说共饮者都该担责:"一起喝酒出了事,怎么能说没关系?"但懂法的人解释,法律讲的是"过错责任",没劝酒、尽了义务,确实不用背锅。

也有人盯着林某的已婚身份说闲话,觉得她违背婚姻道德,自己要负全责。可不管怎么说,一条人命没了,留下丈夫和孩子,这场酒局没有赢家。

其实这事儿给所有人都敲了警钟:酒局上别劝酒,送醉酒的人回家不算完,得确认对方安全才行;更重要的是,自己的身体自己有数,别拿喝酒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