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偷情被丈夫捉奸在床,妻子还护着情夫!

2025-01-01 11:07  头条

事情要从2010年12月17日说起,这一日深圳电视台接到了一则重磅消息,一位姓余的先生主动提供线索,称他的妻子与单位里的财务总监有婚外情,希望该电视台能配合他出动调查。

记者们摩拳擦掌,摄像大哥们也跃跃欲试,纷纷同余先生赶到了他的妻子与其财务总监张某幽会的场所--一家娱乐会所。他们装作顾客,潜入该娱乐会所,在寻找近4小时后,终于将余某妻子与张某捉奸在床。

彼时,他们两人衣服有些褶皱,神色很是慌张。余先生立马上前将张某打倒在床上,进行一轮狠狠的殴打。然而,他的妻子竟然"护短",跑过来拼命地护着情夫,并大喊道:"你别打他,你要打就打我吧!"

余先生看到妻子这副模样,简直是痛心疾首,他看着妻子身上穿着的裙子,气不打一处来。因为这件裙子是他与妻子结婚的时候,他送给妻子做蜜月礼物的,现如今居然被她穿着过来见情夫。余先生一气之下居然扑过去将妻子身上的裙子扒了下来,把在场的摄影大哥和记者都吓到了。

直到有人看事情闹得很大,喊来了警察,这件事才被平息。余先生殴打张某的事实确实是存在的,他也有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不过在了解了余先生的家庭纠纷后,警方只是给予了口头批评以及调解,毕竟对于家庭纠纷引起的伤害案件,只要不是后果太严重,一般以言语来调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

听完警方的教育,余先生哭诉,他与妻子初中就在一起了,这些年来一直十分恩爱。在经历了13年的爱情长跑后,2010年年初,他与妻子步入婚姻的殿堂。然而,他预想的幸福生活却没有到来。

余先生大约在11月份时,就偶尔察觉到妻子的异常。因为她明明只是公司里的前台服务生,却经常很晚回家,而且无论多晚回家都要洗澡。问她的话,她就搪塞说是公司最近太忙。然而,当余先生去公司找她时,却看不到她的身影。

因此,余先生笃定,妻子一定是出轨了。余先生很了解妻子,她是个非常单纯的人。他们两个人在恋爱途中,曾经分分合合,而妻子也找过别的男人,不过三番五次被男人骗。所以这次余先生认为,妻子肯定又被骗了。

他悄悄查了妻子的手机,印证了这个猜想,简直是气急败坏。为了出一口恶气,他决定亲自动手将妻子捉奸,并将两人的事情曝光。因为他知道,妻子一直很在意自己的名声,只要现在她的丑事被全国人民都知道了,她就不敢再出轨了。

现如今,余先生的目的达到了。当妻子看到财务总监将她的社交账号全部拉黑后,这才意识到,原来情人的两句甜言蜜语都是虚的,只有丈夫对自己的爱才是真实的。她幡然醒悟,跪求余先生原谅。而余先生也带着妻子离开了这个伤心地,跑到外地去打工了。

不过话说回来,"单纯"的妻子真的已经醒悟了吗?她真的如余先生所说,是个单纯的人吗?或许,真正清醒的人并不是余先生,真正掌控恋爱和婚姻的人也不是他,而是他口中的单纯的妻子。毕竟,若她真的单纯,又怎会犯出轨这么严重的错误呢?

出轨不仅是不道德的事情,更是违反了法律的。我国《民法典》将非法同居及重婚作为离婚的要件之一,不是没有道理的,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其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这说明,法律认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破坏夫妻双方感情的要素之一。

在婚姻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便是夫妻双方对彼此的忠实义务,这一点在法律中也有体现。《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因此,余先生的妻子如果真的希望继续保持婚姻关系,那么必须保证以后不会再犯。不过事实上,已经出过轨的人以及被出轨伤害过的人,他们都难以走出曾经的经历。毕竟,"出轨只有0次和无数次",很难保证余先生的妻子会不会在今后再次无法忍受外界的诱惑。

即便她已经老实地过日子了,余先生内心的疙瘩也难以消除。这也是出轨给婚姻带来的真正的伤害,就如同插入木头的刀一样,即便刀刃已经拔出,但是木头上的伤却永远存在,不会因为岁月的变迁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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