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四川50多岁保洁大妈趁着单位人少,带着一老头情人在休息室约会发生关系,事后老头离开,大妈却在休息室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将该男子及其单位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90万元。
四川苍溪,五十余岁的保洁员王某与六十六岁的潘某在休息室内私会,那是一个平常的工作日中午,大多数员工都外出就餐,整个单位显得格外安静,王某在完成上午的清扫工作后,与潘某在保洁休息室发生关系,谁也没想到,这次见面会成为王某生命的最后时刻,事后潘某离开休息室继续工作,而王某却在室内突然昏迷不醒。
当王某被发现时,已经错过了最佳抢救时间,经送医抢救后,医院给出了明确的死因:脑血管畸形破裂导致脑出血,医学专家解释,脑血管畸形是一种先天性疾病,其破裂往往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见性,与外界刺激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准确判定。
从医学角度看,这起事件呈现出几个关键特点:首先,死因清晰,是由于脑血管畸形破裂引起的脑出血;其次,这种疾病的发作具有突发性,即便在平常状态下也可能发生;第三,现有医学证据无法证实该病发与当时的行为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事发后,王某的丈夫寇某将潘某和工作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九十万元,他认为,潘某作为最后接触死者的人,未能及时发现异常并施救,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同时,事发地点在单位内,发生在工作时间,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应责任,这场索赔诉讼由此展开。
法院最终驳回了寇某的诉讼请求,判决书中指出,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并不包括员工的私人行为,王某在工作时间将外人带入休息室的行为,超出了单位可预见和管理的范畴,同时,潘某作为非专业人员,也无法预见和判断王某的身体状况,故不构成见死不救。
这个判决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判决过于冷酷,但法律的准绳在于证据和因果关系,而非道德评判,正如法官在判词中所述:"法律不对道德问题置评,只关注事实和证据链条。"
近期出台规定,休息室作为私密空间,不应安装监控设备,有专家建议,可以在休息室安装紧急呼叫装置,既不侵犯隐私,又能确保意外发生时及时求援。
单位应当加强对休息场所的人性化管理,建立更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这些建议得到了许多企业的重视和采纳。
这起事件也反映出当代社会对公序良俗的理解正在发生变化,法律虽然不对道德问题做出评判,但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社会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