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国务院发布了居民医保新规,即《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字号是:国办发【2024】38号文件(以下简称38号文件)。

38号文件的主要内容简介
此次文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的激励机制;
二是,中途断保或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者,会降低大病保险报销最高支付限额和设置等待期;
三是,医保断缴后如何修复和减少等待期。
医保激励机制
38号文件对连续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医保基金零报销的情况设置大病保险待遇激励机制。其具体激励办法如下细则规定:
(一),连续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激励
首先,解释一下文件中所谓的"连续参保"是什么意思?
这里所说的连续参保与我们平常理解的有一点点不同,这个连续参保是指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满4年及以上。如果连续参保2年、3年都不符合这里激励机制所要求的连续参保条件。
另外,断保后医保连续参保年限要重新计算,具体怎么重新计算?其办法由各省自行决定。
文件规定:
1,连续参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次年可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及以上;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可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000元,依次累计;
2,多次提高大病保险最高限额后,其累计提高总额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封顶线的20%。
(二),当年基金零报销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激励
文件规定:
1,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参保人员,次年可以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及以上,依此类推;
2,多次提高大病保险最高限额后,累计提高总额不能超过当地规定的封顶线的20%。
(三),医保待遇激励运用与清零
当居民发生大病报销并使用医保待遇激励额度后,前期积累的基金零报销激励额度清零。
断缴医保的后果
居民医保参保断保后有些什么后果呢?其后果严重吗?严重不严重不是我说了算,是要大家自己认为是否严重为准,因为自己的医保自己作主。
38号文件对于居民医保断保的后果,是设置医保固定待遇等待期,具体有如下规定;
(一)、第一次未连续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3个月;
(二)、未连续参保,每多断保1年,,其待遇等待期增加1个月;
(三)、连续断保4年及以上的,其待遇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四)、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的,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断缴医保后如何处理
居民医保断缴后怎么处理呢?文件规定可以通过继续缴费参保来逐步降低固定待遇等待期月数。具体规定为:断保后续保的,每多参保1年,其待遇等待期减少1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