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年会没中奖咬伤负责人耳朵 获刑1年

2025-01-18 19:27  搜狐

江苏昆山。2018年2月,昆山市某公司举行年会,其中有抽奖环节,刘某看到大部分同事都抽中了小家电等奖品,只有自己是谢谢参与,便怀疑公司年会抽奖有猫腻,感觉遭受了不公平待遇而怀恨在心。

几天后,公司举行聚餐时,刘某趁机背后踹了负责人胡某一脚,胡某反击,后被同事分开。聚餐过后众人走至饭店外,刘某再次冲上前殴打胡某,互殴过程中,刘某咬伤胡某右耳。

经法医鉴定,胡某右耳廓部分离断,其右耳廓损伤已构成人体轻伤二级。后刘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在此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遇到纷争与矛盾时,应保持冷静与理智,选择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问题。

2019年11月的一天下午,李某某与刘某等人在蛟河市某村的朋友周某家喝酒,在喝酒过程中,李某某怀疑刘某与其前妻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遂发生口角。刘某想要离开,李某某为阻止其离开,与刘某撕扯起来,并将其左耳咬掉了一块。经鉴定,刘某左耳廓缺损面积相当于一侧耳廓面积的20.6%,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李某某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对其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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