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岁已婚男子和情人开房发生了关系后猝死,家属把情人和酒店告上法庭索赔55万!法院最终判情人赔6.2万,酒店不用赔。这判决合理吗?咱们来看看这个案子。
一、案件回顾:偷情变悲剧
这事儿得从2023年说起。66岁的周某,跟庄某其实是老熟人了,1982年就一起工作过,后来断了联系。直到2023年工友聚会,俩人又碰上了,还加了联系方式。这一加可不得了,一来二去就好上了,成了外人眼里的"情人"关系。
从2023年底到2024年7月,俩人一共约了三次。最后一次就是出事那天--2024年7月14日。
当天中午12点55分,周某自己去酒店开了个406房。下午2点52分,庄某收到消息也去了406房。俩人在房里待了差不多3个小时,下午5点43分,庄某先走了。
重点来了!庄某离开后大概一个多小时,下午6点56分,她又回到酒店前台,说要跟工作人员一起去406房看看。等酒店工作人员打开门,发现周某躺在那儿,叫也叫不应。酒店赶紧在7点15分打了120,7点20分又报了警。
结果大家也猜到了,医生和警察到了之后,确认周某已经没了。后来派出所出了证明,排除刑事案件,就是意外死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死亡证明写得很清楚:急性心肌梗死。而且周某的妻儿在法庭上说,他本身就有高血压、脑梗的毛病。
庄某在派出所的笔录里也说了实话:当天俩人确实发生了关系。完事之后,周某躺在床尾,脚放沙发上,她说这样睡觉不舒服,周某说自己觉得舒服。后来周某打呼了,庄某就在另一张床上睡着了。等她醒了,发现周某不打呼了,大腿上还有黑点,她自己觉得人已经没了,就先离开了酒店。
就因为这,周某的妻儿把庄某和酒店都告了,说要赔55万多。
二、法院判决:谁该负责?
法院最终认定:
1. 周某自己负主要责任--他是成年人,明知自己有高血压、脑梗,还去偷情,情绪激动加上剧烈运动,诱发心梗,自己有很大的责任。
2. 情人庄某赔6.2万(10%责任)--虽然她不知道周某会猝死,但发现异常后没第一时间打120,而是自己判断"人死了"就走,耽误了抢救时间,存在过错。
3. 酒店无责--房间是私密空间,酒店不可能时刻盯着,而且工作人员发现后马上打了120和110,已经尽到义务。
三、法律分析:这判决合理吗?
1. 庄某为啥要赔钱?
关键点在于:庄某有没有救助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1165条,一般人对他人没有法定救助义务,但如果是"特殊关系"(比如共同饮酒、同行旅游等),可能产生"合理救助责任"。
本案中,庄某和周某是情人关系,又在私密空间独处,周某出现异常时,庄某是唯一在场的人,她应该采取合理救助措施(比如打120),而不是自己判断"人死了"就走。法院认为她"未尽到合理救助义务",所以判赔10%。
庄某明知周某有老婆,还保持不正当关系,这本身就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法院肯定也不支持这种行为。
综合下来,法院算出周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一共是62万多,让庄某承担10%,就是6万2千多。
2. 酒店为啥不赔?
酒店的责任在于"安全保障义务",比如房间设施安全、消防合格、公共区域监控等。但周某是自身疾病猝死,和酒店服务无关,且酒店发现后及时报警,所以无责。
3. 原配能不能告庄某"破坏家庭"?
本案中,原配只告了赔偿,没追究庄某"插足婚姻"的责任。实际上,我国法律对"婚外情"没有直接的刑事处罚,除非庄某和周某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构成重婚罪),否则原配只能要求离婚时主张损害赔偿。

四、这案子一出来,网友们讨论得可热烈了,主要有这么几种观点:
支持法院判决的人觉得:"这判决挺合理的。周某自己有错在先,出轨还不注意身体,主要责任肯定在他。庄某虽然不是故意的,但见死不救(或者说没及时救),赔点钱应该的。酒店确实没啥错,总不能客房里装监控吧?"
有人替庄某觉得冤:"她可能也是吓懵了,毕竟不是医生,哪敢随便判断人死没死?再说了,俩人是你情我愿的,现在人没了,就让她赔钱,有点冤。"
更多人是吐槽周某:"都66岁了,有家有口的,还搞这些事儿,最后把命搭进去了,不仅害了自己,也坑了家人和别人。这真是自作自受。"
从这个案子里,咱能学到不少东西,不管是法律上还是生活上:
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行为和健康负责。尤其是有基础病的人,更得注意,别做超出自己身体承受能力的事儿。
遇到有人身体不适,别瞎判断,第一时间打120!哪怕你不是专业人士,及时求助也是最重要的,不然可能就会像庄某这样,因为"没及时采取措施"而担责。
酒店等场所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有限的,不是说在里面出了任何事都要负责,但发现情况后及时救助、报警是必须的。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婚外情不仅违背道德,还可能引发各种风险和纠纷,害人害己,真没啥好结果。
这案子虽然判了,但背后的教训值得每个人深思。你觉得这判决合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