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朋友圈评论县教体局长免职被拘4天"一案当事人高光华告诉澎湃新闻,他认为云南玉溪市元江县公安局此前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明显不当,将正常的公众监督认定为违法犯罪,已于9月17日申请行政复议。
高光华此前所发的朋友圈内容 本文图均为 受访者 供图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9月1日,得知县教育体育局局长李文刚被免职的信息后,高光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一条评论称"因为打卡的事造成重大舆情 李局长被免职了,我不是故意的,但希望分管教体和文旅的杨副县长也免职"。
元江县公安局认为高光华诽谤,对其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7月,高光华因质疑元江县要求学生家长暑期在手机上每日两次安全打卡属形式主义,向多部门举报并引发媒体关注。"打卡"一事被披露后,元江分管教育体育的副县长杨三保与县教体局局长李文刚约高光华见面"谈心"。
另有信源向澎湃新闻证实,高光华这条涉事朋友圈发布后,李文刚即于当日晚间报警。
警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高光华在未经查证李文刚被免职的真实原因情况下,其捏造事实称李文刚是因打卡的事(假期学校要求学生家长就学生安全、安全教育等问题进行每日报备打卡的事情)造成重大舆情被免职,并将捏造的事实发布到信息网络平台(微信)上,多人在信息网络平台上对该条捏造事实的信息进行点赞、评论,致使他人的人格权和名誉权遭到损害。